第一节 黑色剑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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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从西索神山在那场巨大的爆炸中被抹成平地,四周就变成了湖泊,位面吸收了神之本物,避免了空间破碎人道沉沦的悲剧,但是那一天终究会来临。
平民不知道世界发了什么,但大陆上黑暗诸族和光明使者,他们清楚的明白,这个世界正在走向死亡。而他们的神也不在注视这里,被神赐予的力量也在逐渐消散之中,他们被抛弃了,也许对于神来说,不管是他们还是这个世界都如草芥一样微不足道。
黑暗缩回阴暗之中独自舔着伤口,光明也收缩防线,不再过多的干涉各国的政务。于是战争开始了,失去制衡的人类诸国,为了并吞周围的领土,打了一场又一场战争,以致十室九空,遍地尸骸,逃荒的饥民,无处可去,只能化为暴民,拿起刀剑,或维护生命,或维护正义、或刺破正义,这是一个混乱时代。
新历34年,大陆南部,洛克公国境内一所村庄正在被流匪洗劫。身穿盔甲的头目,骑着马,挥舞着那沾满血迹的剑:“老人杀,孩子杀、妇孺杀,年轻的男人和女人留下,带上山。”所有的拖累都斩杀殆尽,只留下能耕种的男人,和能释放欲望的女人。
村落被付之一炬,死尸被集中在一起,正要焚毁,一个流匪飞快的跑来:“将军发现雇佣军!正急速向这里赶来。”
“慌什么”单手抓住流匪小兵,把其提到眼前巨吼道:“有没有看到大旗。”
流匪小兵牙齿打颤,结结巴巴的说道:“是...爆熊...佣兵团!老大快跑吧,不跑会被杀的。”
流匪头目眼瞳一缩,放下小兵迅速决断:“带上钱和粮食撤,带不走的女人和男人杀。”
丝毫不理会求饶声、哭喊声、咒骂声,噗噗的声音不断,只是几个呼吸的时间,二十多个青年男女便倒在血泊之中,然后流匪上马迅速向东方窜去。
不消片刻一只百人的团队便出现这个正在燃烧的村落,骑着骏马的头领,壮的如同一只人形爆熊,身上背着一把巨斧,用棕色的眼瞳注视着燃烧着的村落,语气坚硬而冷酷:“看样这一趟的佣金只能得到一半了。”掏出出巨斧,爆熊一般的头领下达了命令:“杀!”
一声嘹亮的啼哭紧跟着响起,马群一阵躁动,头领把目光望向乱尸堆,啼哭声在空旷的地方显得特别的嘹亮,他身边的右副将拍了拍马:“头领!任务要紧,而且就算你救了他又怎样,没有亲人的照顾,死亡是不可避免的,早死,又何尝不是幸福。”
把目光转向敌人逃跑的方向,爆熊迅速做出决断:“杀人,领赏金。”
流匪的马匹大多都是马和骡子的杂交,矮小不说,续航、耐力、爆发力根本无法和雇佣军的骏马相比,追击了半个时辰,双方不可避免的发生了战争。雇佣兵如同发疯的狗熊,一头扎进绵羊圈里,只是几个横冲直撞,就把流匪杀的七零八落。流匪头目那个强壮的男人,被爆熊一个飞斧斩了脑袋,从接触的那一刻开始,流匪的命运就被决定了,面洛克公国排名十五的佣兵团,他们这种小流匪,根本不够撒牙缝的。
打扫完战场,割下敌人的头颅,挂在马脖上,爆熊看了看身后的滚滚浓烟:“回去看看!”
哒哒的马蹄声刚刚踏入村落,嘹亮的啼哭,又响起来了。爆熊挤出一个笑容:“果然,这就是挣扎者啊。”爆熊看向身边的副将:“我决定收养他了。”
右副将耸耸肩,无奈的摆手笑道:“你是老大,你决定,不过我们可是佣兵,能活到现在已经是神的恩赐,也许那天你我的头颅就变成别人的赏金了。”
根据声音,佣兵在乱尸堆中顺利抱起那个还在襁褓中的婴儿:“头,是个男孩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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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历59年十二月二十三日,夜,红后小镇树人酒吧,作为小镇上为数不多的酒吧,这里每晚都挤满了前来消遣的佣兵。已经是隆冬的季节,外面下着大雪,但这却丝毫阻挡不了佣兵们的热情,温暖的树人酒吧里面,依旧热闹非凡。不少粗鲁的佣兵,抱着怀里的小姐,一双大手不断在小姐的**上面搓揉着,有几名佣兵兴致上来了,脱下裤子,当场开始表演。
一名身高两米开外,头发寸短,有着锐利棕色眼瞳的佣兵,背着一把巨大到夸张的巨剑,推门走了进来。酒吧内散发着糜烂的气息,令他本能的皱了皱眉头,但还是走到酒柜旁边:“一杯龙舌兰。”下午在佣兵公会转悠了一圈,并没有发现合适的任务,听说红后酒吧,经常有大型的佣兵团招募流浪佣兵,会给比较高的佣金,所以安德烈就过来碰碰运气。
酒保把酒调好,放在佣兵面前:“诚惠三个银币。”(注,20银等同于1金,1银等同于50铜,1金等于1000铜)
掏出三个银币扔在柜台上面,独自饮酒,酒吧内有不少‘小姐’穿着暴露的衣服,对着阔绰的佣兵们搔首弄姿。一名‘小姐’把胳膊搭在柜台上,伸出舌头舔了舔猩红的嘴唇,搔首弄姿的说:“一个人?”
“滚!”安德烈很没情调的回复。
‘小姐’只得离开,在酒吧混迹久了,就明白什么状态下的佣兵不能招惹。心情不好的佣兵不能招惹,那是随时会拔剑杀人的主。
角落里一名半醉的佣兵,跳到桌子上:“招募流浪佣兵,金币待遇优厚,欢迎大家踊跃报名。”佣兵男穿着白色锁子甲,锁子甲的左胸刻着玫瑰花瓣被长枪刺穿的图案,那是佣兵徽章。
知道枪与玫瑰佣兵团底细的佣兵们,一个个嬉笑不已。一个大胡子佣兵,一边蠕动着身体,冲击着身前的‘小姐’,一边嘿嘿笑道:“你们团长‘带刺的玫瑰’,是不是又被那个有钱的贵族老爷上了?靠着团长卖13的钱,养活你们,你们还真好意思啊?”一些不了解情况的流浪佣兵,交头接耳,很快也就知道了枪与玫瑰佣兵团的情况,放弃了询问的打算。
枪与玫瑰佣兵团,C级佣兵团,成立时间只有短短五年,但完成任务高,所以蹿升的极快。但佣兵圈子却传言,枪与玫瑰佣兵团的团长——哈琳娜,是靠卖13给贵族老爷,赚取的第一桶金,她的守护骑士,也是从贵族老爷身边勾搭过来的守护骑士。人言可畏,迫于流言,枪与玫瑰佣兵团已经有半年没有补充兵员了。
把自己灌得半醉,才敢跳出来招募佣兵的班纳森,虽然早料想是这个结果,但还是羞愤异常。情急之下拔出腰间的细剑,指着趴在女人身上蠕动的大胡子佣兵:“以佣兵的名义,向你挑战,生死各安天命。”
体格壮的像头狗熊的大胡子佣兵,用手指着自己的鼻子,一脸狰狞:“小子,你确定吗?”
班纳森拿着细剑的手都在颤抖,但对哈琳娜的爱慕之情,还是占据了上风:“我确定!”
狗熊佣兵拔出‘巨物’,在‘小姐’的大屁股上拍了一巴掌:“等爷宰了这个杂碎,再回来宠幸你。”
雪白的大屁股,不甘心的扭了扭‘小姐’提起裤子站到一边:“你可得快一些,别让人家久等了。”
“放心!五个呼吸结束!”大胡子佣兵伸手提起脚边的巨斧,然后一脚踹向桌子:“想死,成全你。”
班纳森的实力勇武和大胡子佣兵根本不是一个级别,刚从桌上跳下,一把巨斧便从天而降,眼看就要把他劈成两半。一名四十余岁,棕色长发,有着一副儒雅面孔的骑士,像风一样轻灵的出现二人之间,细剑轻轻一挑,便把狗熊佣兵的巨斧挑飞。巨斧打折旋,落在门坎上,狗熊佣兵虎口鲜血横流不止,愤恨的看着眼前儒雅骑士。
看热闹的佣兵们,一阵惊呼:“风灵骑士——伊斯坎布尔。”(注佣兵、剑士、武者所有的实力划分,都是按照古老的骑士位阶划分的。低阶骑士、中阶骑士、高阶骑士,之后就是传奇,伊斯坎布尔就是传奇。)
细剑指向大胡子佣兵,伊斯坎布尔面容冷酷:“我伊斯坎布尔,以佣兵的名义,向你发起挑战,生死不论。”
大胡子佣兵握着右手,冷汗直冒:“你一个传奇竟然向我这个高阶骑士发起挑战,传出去不好听吧。”
“你向一个中阶骑士下死手,传出去也不好听吧?”伊斯坎布尔收起细剑,冷酷的目光扫过嬉笑的佣兵,用沉稳带有一丝冷酷的语气道:“我叫伊斯坎布尔,绰号风灵骑士,哈琳娜的守护骑士。谁还想继续诋毁我的主人,那么请亮剑,我将与你展开不死不休的决斗。”
脑袋被魔兽夹了才会想和一名传奇交手,而且是领悟风之灵的传奇交手,佣兵们纷纷该干嘛干嘛,不敢应声。
“大人!”班纳森垂头丧气的说了一声。
“班纳森,我为哈琳娜有你这样的下属感到高兴。不过你的生命不是用在这种无聊的决斗上面,回去好好休息,明日就要出发去剿灭红狼。”
“好吧,大人。”班纳跟着伊斯坎布尔出了树人酒吧,径直向佣兵团驻扎的酒楼行去。
“红狼!”烈酒到了嘴边,却再也喝不下去。啪,酒杯被安德烈捏的粉碎,酒保先是吓了一跳,紧接着便欣喜的叫道:“一个金币。”
伸手掏了一个金币放在桌上,安德烈急忙出了酒吧,悄悄跟了上去。
半响后,骑在马背上的伊斯坎布尔,头也不回的说道:“从酒吧出来,就一直跟着我们,你想干什么?”
“我是流浪佣兵,应招而来。”安德烈踏着半尺厚的积雪,面色肃穆的回复。
本已经失望的班纳森,重新燃起希望之火,急忙插嘴:“我们佣兵团待遇从优,低阶骑士一个月3个金,中阶骑士一个月十个金,高阶骑士可面谈。”
“闭嘴!”伊斯卡坎布尔对着班纳森呵斥道:“这是一个传奇,而且是那种尸山血海杀出来的传奇。”伊斯坎布尔鸡皮疙瘩都起来了,刚刚酒吧气味嘈杂,他没有闻到那股厚重的血腥味,缓缓拔出细剑,全神戒备。班纳森整个人都懵了,山下牙齿都打颤了:“传....传.....传奇?”
安德烈无奈的摇摇头:“我只是高阶骑士,你完全没有必要这样,我应招而来,并不完全是为了金币,还为了红狼。”
“你觉得我会信你吗?”话音刚落,黑暗中闪烁出一道狭长的磷光。安德烈眼瞳一缩,无数次的演练,让他本能的拔出巨剑,笔直的劈向前方。
砰,兵器相击的轰鸣,震得班纳森差点从马上落下来,直到这时他才发现,伊斯坎布尔已经不在马背上了。
“还说不是传奇?”伊斯坎布尔连人带剑飞了十多丈,落在雪地里,拿剑的右手,抖个不停,刚才那一击,差点磕飞了自己的银之剑。重新站直身子,左手拔出另一把短剑:“你到底有何目的?”
“双手剑!”安德烈他想到那个名为狡诈之狐的男人,那个阴险狡诈,但却为了佣兵团,付出生命的男人——哈里森。
“博格的风格虽然合适你,大开大合,但是双手剑你却不能不去了解,看到了吗?”哈里森长剑在前,短剑在后:“双手剑是诡诈之剑,一长一短,一旦近身,双剑来回切换,你的大剑根本防守不住。所以给我记住,绝对不可以让双手剑士靠近你三尺之内,不然数个呼吸就可以结束战斗。”
数道狭长的磷光,在黑暗中闪烁不定,打断了安德烈的回忆。双手握住大剑,瞬间一股无形的杀气、杀意、伴随着浓厚到极点的血腥味弥漫开来。他只做了三个动作,横扫、竖劈、斜砍,空气被急速划过的大剑,拉出刺耳的破鸣。闪烁不定的狭长磷光,果断的后退,再后退。风压在雪地里犁出三道深深的痕迹。伊斯坎布尔终于看出眉目了,这确是不是传奇的手段,但却是凝练到极致,超越想象之外的锋锐之力。
“你到底是谁?”如此危险的人物,佣兵圈子不可能流传不开。
“安德烈——有人叫我黑色剑士。”
班纳森一头从马上栽了下来:“黑色剑士?怎么可能,是那个只身闯入洛克菲克侯爵府上,将其斩杀一空的黑色剑士吗?”
伊斯坎布尔果断的把剑收起来:“枪与玫瑰佣兵团,只是C级佣兵团,以阁下的能力,加入任何A级佣兵都绰绰有余,为什么想加入我们。”
“我和红狼有一段恩怨需要解决。”安德烈把巨剑放回背上。
没出息的班纳森,迎了上去:“枪与玫瑰欢迎你,黑色剑士。”
“班纳森?”伊斯坎布尔吼道。
班纳森尴尬的把手缩回来:“大人,这可是黑色剑士啊,一个接连斩杀三名传奇的黑色剑士啊。”
“我应招而来,但却不会加入你们,目标一致,所以佣金你们可以少出一点。”
自从西索神山在那场巨大的爆炸中被抹成平地,四周就变成了湖泊,位面吸收了神之本物,避免了空间破碎人道沉沦的悲剧,但是那一天终究会来临。
平民不知道世界发了什么,但大陆上黑暗诸族和光明使者,他们清楚的明白,这个世界正在走向死亡。而他们的神也不在注视这里,被神赐予的力量也在逐渐消散之中,他们被抛弃了,也许对于神来说,不管是他们还是这个世界都如草芥一样微不足道。
黑暗缩回阴暗之中独自舔着伤口,光明也收缩防线,不再过多的干涉各国的政务。于是战争开始了,失去制衡的人类诸国,为了并吞周围的领土,打了一场又一场战争,以致十室九空,遍地尸骸,逃荒的饥民,无处可去,只能化为暴民,拿起刀剑,或维护生命,或维护正义、或刺破正义,这是一个混乱时代。
新历34年,大陆南部,洛克公国境内一所村庄正在被流匪洗劫。身穿盔甲的头目,骑着马,挥舞着那沾满血迹的剑:“老人杀,孩子杀、妇孺杀,年轻的男人和女人留下,带上山。”所有的拖累都斩杀殆尽,只留下能耕种的男人,和能释放欲望的女人。
村落被付之一炬,死尸被集中在一起,正要焚毁,一个流匪飞快的跑来:“将军发现雇佣军!正急速向这里赶来。”
“慌什么”单手抓住流匪小兵,把其提到眼前巨吼道:“有没有看到大旗。”
流匪小兵牙齿打颤,结结巴巴的说道:“是...爆熊...佣兵团!老大快跑吧,不跑会被杀的。”
流匪头目眼瞳一缩,放下小兵迅速决断:“带上钱和粮食撤,带不走的女人和男人杀。”
丝毫不理会求饶声、哭喊声、咒骂声,噗噗的声音不断,只是几个呼吸的时间,二十多个青年男女便倒在血泊之中,然后流匪上马迅速向东方窜去。
不消片刻一只百人的团队便出现这个正在燃烧的村落,骑着骏马的头领,壮的如同一只人形爆熊,身上背着一把巨斧,用棕色的眼瞳注视着燃烧着的村落,语气坚硬而冷酷:“看样这一趟的佣金只能得到一半了。”掏出出巨斧,爆熊一般的头领下达了命令:“杀!”
一声嘹亮的啼哭紧跟着响起,马群一阵躁动,头领把目光望向乱尸堆,啼哭声在空旷的地方显得特别的嘹亮,他身边的右副将拍了拍马:“头领!任务要紧,而且就算你救了他又怎样,没有亲人的照顾,死亡是不可避免的,早死,又何尝不是幸福。”
把目光转向敌人逃跑的方向,爆熊迅速做出决断:“杀人,领赏金。”
流匪的马匹大多都是马和骡子的杂交,矮小不说,续航、耐力、爆发力根本无法和雇佣军的骏马相比,追击了半个时辰,双方不可避免的发生了战争。雇佣兵如同发疯的狗熊,一头扎进绵羊圈里,只是几个横冲直撞,就把流匪杀的七零八落。流匪头目那个强壮的男人,被爆熊一个飞斧斩了脑袋,从接触的那一刻开始,流匪的命运就被决定了,面洛克公国排名十五的佣兵团,他们这种小流匪,根本不够撒牙缝的。
打扫完战场,割下敌人的头颅,挂在马脖上,爆熊看了看身后的滚滚浓烟:“回去看看!”
哒哒的马蹄声刚刚踏入村落,嘹亮的啼哭,又响起来了。爆熊挤出一个笑容:“果然,这就是挣扎者啊。”爆熊看向身边的副将:“我决定收养他了。”
右副将耸耸肩,无奈的摆手笑道:“你是老大,你决定,不过我们可是佣兵,能活到现在已经是神的恩赐,也许那天你我的头颅就变成别人的赏金了。”
根据声音,佣兵在乱尸堆中顺利抱起那个还在襁褓中的婴儿:“头,是个男孩。”
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新历59年十二月二十三日,夜,红后小镇树人酒吧,作为小镇上为数不多的酒吧,这里每晚都挤满了前来消遣的佣兵。已经是隆冬的季节,外面下着大雪,但这却丝毫阻挡不了佣兵们的热情,温暖的树人酒吧里面,依旧热闹非凡。不少粗鲁的佣兵,抱着怀里的小姐,一双大手不断在小姐的**上面搓揉着,有几名佣兵兴致上来了,脱下裤子,当场开始表演。
一名身高两米开外,头发寸短,有着锐利棕色眼瞳的佣兵,背着一把巨大到夸张的巨剑,推门走了进来。酒吧内散发着糜烂的气息,令他本能的皱了皱眉头,但还是走到酒柜旁边:“一杯龙舌兰。”下午在佣兵公会转悠了一圈,并没有发现合适的任务,听说红后酒吧,经常有大型的佣兵团招募流浪佣兵,会给比较高的佣金,所以安德烈就过来碰碰运气。
酒保把酒调好,放在佣兵面前:“诚惠三个银币。”(注,20银等同于1金,1银等同于50铜,1金等于1000铜)
掏出三个银币扔在柜台上面,独自饮酒,酒吧内有不少‘小姐’穿着暴露的衣服,对着阔绰的佣兵们搔首弄姿。一名‘小姐’把胳膊搭在柜台上,伸出舌头舔了舔猩红的嘴唇,搔首弄姿的说:“一个人?”
“滚!”安德烈很没情调的回复。
‘小姐’只得离开,在酒吧混迹久了,就明白什么状态下的佣兵不能招惹。心情不好的佣兵不能招惹,那是随时会拔剑杀人的主。
角落里一名半醉的佣兵,跳到桌子上:“招募流浪佣兵,金币待遇优厚,欢迎大家踊跃报名。”佣兵男穿着白色锁子甲,锁子甲的左胸刻着玫瑰花瓣被长枪刺穿的图案,那是佣兵徽章。
知道枪与玫瑰佣兵团底细的佣兵们,一个个嬉笑不已。一个大胡子佣兵,一边蠕动着身体,冲击着身前的‘小姐’,一边嘿嘿笑道:“你们团长‘带刺的玫瑰’,是不是又被那个有钱的贵族老爷上了?靠着团长卖13的钱,养活你们,你们还真好意思啊?”一些不了解情况的流浪佣兵,交头接耳,很快也就知道了枪与玫瑰佣兵团的情况,放弃了询问的打算。
枪与玫瑰佣兵团,C级佣兵团,成立时间只有短短五年,但完成任务高,所以蹿升的极快。但佣兵圈子却传言,枪与玫瑰佣兵团的团长——哈琳娜,是靠卖13给贵族老爷,赚取的第一桶金,她的守护骑士,也是从贵族老爷身边勾搭过来的守护骑士。人言可畏,迫于流言,枪与玫瑰佣兵团已经有半年没有补充兵员了。
把自己灌得半醉,才敢跳出来招募佣兵的班纳森,虽然早料想是这个结果,但还是羞愤异常。情急之下拔出腰间的细剑,指着趴在女人身上蠕动的大胡子佣兵:“以佣兵的名义,向你挑战,生死各安天命。”
体格壮的像头狗熊的大胡子佣兵,用手指着自己的鼻子,一脸狰狞:“小子,你确定吗?”
班纳森拿着细剑的手都在颤抖,但对哈琳娜的爱慕之情,还是占据了上风:“我确定!”
狗熊佣兵拔出‘巨物’,在‘小姐’的大屁股上拍了一巴掌:“等爷宰了这个杂碎,再回来宠幸你。”
雪白的大屁股,不甘心的扭了扭‘小姐’提起裤子站到一边:“你可得快一些,别让人家久等了。”
“放心!五个呼吸结束!”大胡子佣兵伸手提起脚边的巨斧,然后一脚踹向桌子:“想死,成全你。”
班纳森的实力勇武和大胡子佣兵根本不是一个级别,刚从桌上跳下,一把巨斧便从天而降,眼看就要把他劈成两半。一名四十余岁,棕色长发,有着一副儒雅面孔的骑士,像风一样轻灵的出现二人之间,细剑轻轻一挑,便把狗熊佣兵的巨斧挑飞。巨斧打折旋,落在门坎上,狗熊佣兵虎口鲜血横流不止,愤恨的看着眼前儒雅骑士。
看热闹的佣兵们,一阵惊呼:“风灵骑士——伊斯坎布尔。”(注佣兵、剑士、武者所有的实力划分,都是按照古老的骑士位阶划分的。低阶骑士、中阶骑士、高阶骑士,之后就是传奇,伊斯坎布尔就是传奇。)
细剑指向大胡子佣兵,伊斯坎布尔面容冷酷:“我伊斯坎布尔,以佣兵的名义,向你发起挑战,生死不论。”
大胡子佣兵握着右手,冷汗直冒:“你一个传奇竟然向我这个高阶骑士发起挑战,传出去不好听吧。”
“你向一个中阶骑士下死手,传出去也不好听吧?”伊斯坎布尔收起细剑,冷酷的目光扫过嬉笑的佣兵,用沉稳带有一丝冷酷的语气道:“我叫伊斯坎布尔,绰号风灵骑士,哈琳娜的守护骑士。谁还想继续诋毁我的主人,那么请亮剑,我将与你展开不死不休的决斗。”
脑袋被魔兽夹了才会想和一名传奇交手,而且是领悟风之灵的传奇交手,佣兵们纷纷该干嘛干嘛,不敢应声。
“大人!”班纳森垂头丧气的说了一声。
“班纳森,我为哈琳娜有你这样的下属感到高兴。不过你的生命不是用在这种无聊的决斗上面,回去好好休息,明日就要出发去剿灭红狼。”
“好吧,大人。”班纳跟着伊斯坎布尔出了树人酒吧,径直向佣兵团驻扎的酒楼行去。
“红狼!”烈酒到了嘴边,却再也喝不下去。啪,酒杯被安德烈捏的粉碎,酒保先是吓了一跳,紧接着便欣喜的叫道:“一个金币。”
伸手掏了一个金币放在桌上,安德烈急忙出了酒吧,悄悄跟了上去。
半响后,骑在马背上的伊斯坎布尔,头也不回的说道:“从酒吧出来,就一直跟着我们,你想干什么?”
“我是流浪佣兵,应招而来。”安德烈踏着半尺厚的积雪,面色肃穆的回复。
本已经失望的班纳森,重新燃起希望之火,急忙插嘴:“我们佣兵团待遇从优,低阶骑士一个月3个金,中阶骑士一个月十个金,高阶骑士可面谈。”
“闭嘴!”伊斯卡坎布尔对着班纳森呵斥道:“这是一个传奇,而且是那种尸山血海杀出来的传奇。”伊斯坎布尔鸡皮疙瘩都起来了,刚刚酒吧气味嘈杂,他没有闻到那股厚重的血腥味,缓缓拔出细剑,全神戒备。班纳森整个人都懵了,山下牙齿都打颤了:“传....传.....传奇?”
安德烈无奈的摇摇头:“我只是高阶骑士,你完全没有必要这样,我应招而来,并不完全是为了金币,还为了红狼。”
“你觉得我会信你吗?”话音刚落,黑暗中闪烁出一道狭长的磷光。安德烈眼瞳一缩,无数次的演练,让他本能的拔出巨剑,笔直的劈向前方。
砰,兵器相击的轰鸣,震得班纳森差点从马上落下来,直到这时他才发现,伊斯坎布尔已经不在马背上了。
“还说不是传奇?”伊斯坎布尔连人带剑飞了十多丈,落在雪地里,拿剑的右手,抖个不停,刚才那一击,差点磕飞了自己的银之剑。重新站直身子,左手拔出另一把短剑:“你到底有何目的?”
“双手剑!”安德烈他想到那个名为狡诈之狐的男人,那个阴险狡诈,但却为了佣兵团,付出生命的男人——哈里森。
“博格的风格虽然合适你,大开大合,但是双手剑你却不能不去了解,看到了吗?”哈里森长剑在前,短剑在后:“双手剑是诡诈之剑,一长一短,一旦近身,双剑来回切换,你的大剑根本防守不住。所以给我记住,绝对不可以让双手剑士靠近你三尺之内,不然数个呼吸就可以结束战斗。”
数道狭长的磷光,在黑暗中闪烁不定,打断了安德烈的回忆。双手握住大剑,瞬间一股无形的杀气、杀意、伴随着浓厚到极点的血腥味弥漫开来。他只做了三个动作,横扫、竖劈、斜砍,空气被急速划过的大剑,拉出刺耳的破鸣。闪烁不定的狭长磷光,果断的后退,再后退。风压在雪地里犁出三道深深的痕迹。伊斯坎布尔终于看出眉目了,这确是不是传奇的手段,但却是凝练到极致,超越想象之外的锋锐之力。
“你到底是谁?”如此危险的人物,佣兵圈子不可能流传不开。
“安德烈——有人叫我黑色剑士。”
班纳森一头从马上栽了下来:“黑色剑士?怎么可能,是那个只身闯入洛克菲克侯爵府上,将其斩杀一空的黑色剑士吗?”
伊斯坎布尔果断的把剑收起来:“枪与玫瑰佣兵团,只是C级佣兵团,以阁下的能力,加入任何A级佣兵都绰绰有余,为什么想加入我们。”
“我和红狼有一段恩怨需要解决。”安德烈把巨剑放回背上。
没出息的班纳森,迎了上去:“枪与玫瑰欢迎你,黑色剑士。”
“班纳森?”伊斯坎布尔吼道。
班纳森尴尬的把手缩回来:“大人,这可是黑色剑士啊,一个接连斩杀三名传奇的黑色剑士啊。”
“我应招而来,但却不会加入你们,目标一致,所以佣金你们可以少出一点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