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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章 好事多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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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李梅村被憋得透不过气,直接伸手把毛巾扔掉,惊讶的看着喜极而泣的李鹤轩和李王氏,这个场面如此生动感人,但是自己这是怎么了?

    “儿呀,你不认识娘了吗?你都昏睡了大半年了,娘还以为等不到你醒过来了,儿呀!”李王氏哭着把李梅村的头抱到自己的怀里。

    “胡说什么呢,梅村吉人天相,看来我们李家的霉运走到头了,这下是真的转运了,梅村,快起来,小梅,快伺候小少爷更衣,新媳妇应该就要到了。”李鹤轩吩咐道,毕竟是大老爷,短暂的激动失神之后,立刻就恢复了冷静。李王氏一边擦着眼泪鼻涕,一边不停的嘴里念叨阿弥陀佛。

    真是个天大的惊喜,李家的小少爷李梅村顺应了冲喜的喜语,竟然活过来了,亲戚朋友本来是一百个不愿意吃什么冲喜的酒席,很晦气人,加上李鹤轩家道中落,亲戚朋友也看不到什么好处和希望,不过是碍于面子,勉强前来吃酒席凑热闹,现在亲戚邻居也从郁闷中焕发了生气,装模作样的说几句恭维的话,气氛一下子就热闹起来。

    李梅村穿着新郎官的套装,胸前戴着一朵硕大的丝绸做成的牡丹花,被扶到大厅里坐好,他看了一眼眼前的形势,大家都穿着喜庆的唐装,他不但确定自己是穿越回到了他梦寐以求的大唐,而且还确定自己一穿越就碰上了洞房花烛的好事,但是,就这样和自己心爱的玉环失之交臂吗?

    后世的李梅村是西北大学文学院大四的学生,当时在参加滨海一家电视台的大型诗词类节目,刚拿到总冠军的小金人奖杯,正要把这份天大的惊喜和自己的女朋友玉环分享,竟然穿越了。

    玉环,玉环!李梅村只能在心里呼唤他的玉环,不然又要被堵住嘴巴。

    既成事实,李梅村还能怎么样呢?他觉得老天爷还是眷顾他的,别的穿越者都是混得很惨,要去长个子,找房子,找工作,找升迁的机会,从最底层混起来,而自己一穿越竟然就有眼前这么大的一个院子,而且还是新郎官。玉环,玉环,看来我只能把你藏在心里了,你一定要过得比我好啊!

    李梅村和李鹤轩,李王氏这对父母重新认识了一遍,他看出来这对父母的身体都已经露出了下世的景象,不过是在强撑着给自己张罗这一场冲喜的婚礼,来挽救李家的香火,好在救场如救火,他的意外到来,让这一对父母亲,能够在喜悦和满足中走完他们的最后一程,这也是善莫大焉的好事情。

    李梅村和所有到场的亲朋邻居见过了面,他落落大方,举止得体,直接颠覆了李家小少爷原来的纨绔形象,所以李梅村受到了大家的一致吹捧。当然,大多数吹捧都是虚情假意的。

    正午将至,远远的就听到爆竹的鸣响,今天代替李梅村去迎亲的正是他的大哥,傻乎乎的李梅竹,这也是当时的风俗,新郎官因为各种原因无法迎接新娘,必须要一个同门的兄弟去替代,李梅竹当然是李家唯一的人选。

    吹吹打打的锣鼓将喜庆的气氛传遍了五味街,一顶小轿,坐着李梅村的新媳妇姚月华,在众人的簇拥和叫嚷声中,进了墨梅斋的大门。

    一切按部就班,婚礼也是简单而喜气洋洋,刚拜完堂,把新娘送进洞房,还没有给亲朋好友敬酒,李梅村就感觉一阵的眩晕,也许是在诗词比赛中用脑过度,导致的大脑缺氧,也许是因为这具身体昏睡已久,体力难支,李梅村中场就要了暂停,他要回洞房休息。

    刚好新娘也在洞房里呆坐,李梅村的做法被认为是年轻人轻浮的举动,是等不到天黑就想成其好事的一种借口,院子里是一阵阵的讪笑。

    只有李鹤轩夫妇心中暗喜。这才说明冲喜起到了实质性的作用。

    但是,李梅村是真的又晕菜了。

    李梅村进了洞房。亲朋好友一看,哪里还有心情继续吃喝,一时之间,都鸟兽散了,只留下了一院子的桌椅板凳,残羹剩汁。

    、、、、、、

    “梅村,梅村?你没事吧?我的儿呀,我苦命的儿呀!”李王氏和李鹤轩听到李梅村真的又晕过去了,都不顾规矩和忌讳,守在李梅村的床边,李鹤轩多次用手摸了李梅村的鼻息,发现他呼吸均匀,脉搏跳动有力。

    “莫不是梅村真的累了,也许睡一觉就好了?”李鹤轩对李王氏说道。

    “好什么好,你看,儿子都什么样子了,你好像一点都不在意,都是你出的馊主意,不是你非要冲喜,也许梅村就会好好的醒过来,让你这么一折腾,谁知道我儿还会怎么样——”李王氏完全失控了情绪。

    “老婆子,我看梅村没有什么事情,我们还是出去吧,今天是他们小两口的洞房花烛夜,我们在这很不像样子。”李鹤轩说道。

    “我守着我的儿子,有什么错的,我哪里都不去,就要看着我儿醒过来。”李王氏执拗的说道。

    新媳妇姚月华开始正襟危坐在床边,这会儿公公婆婆在自己面前大呼小叫,走来走去,搞得姚月华不知所措,只好移步到了桌子边坐好,大红的盖头下面,一颗小心脏也是五味杂陈。

    她早就听说过李梅村是个纨绔的小少爷,也知道李梅村突然晕厥,一睡就是大半年的事情,但是,当媒婆来提亲,一贯霸道的父亲进屋征求她的意见,姚月华竟然满口答应了。

    书香门第的李家,是她很羡慕的地方,她的家在南门外的小寨,和五味街不过十几里地,虽然也是集市,但是毕竟是农村,最多就如后世所说的城中村,而且还在远郊。

    关键是她的家里,是屠户,她还小的时候,就随父母从杭州来到了长安,投亲不顺,又不好再回故里,一家人就在小寨落脚,开始卖菜,但是生意冷淡,后来又换了卖肉。屠夫在历来的文学作品里,应该都是不被人待见的,都和霸道,蛮横,凶残画上了等号,要改变自己的身份命运,唯一的出路当然是嫁人。

    嫁到城里。

    农村女孩总想嫁到城里,这个念头从有城市的那个时代,就深入了女孩子的心,而姚月华一心想嫁到城里,一方面是城市自身的魅力,同时,还因为她自小就喜欢研读诗书,聪慧过人,虽然家世别扭,但是心里也萌动着一些美妙的句子,有时候,她觉得自己应该也是一个诗人,不过是生错了地方,没有得到那种诗书气息的濡染,大唐盛世的姚月华也在想着,有朝一日要去城里展示自己的才情。

    李鹤轩强行的将李王氏拉出了李梅村的洞房,李王氏还在滋滋捏捏的,李鹤轩在李王氏耳边说了一番道理,李王氏才半信半疑的随着李鹤轩回到了自己的屋子。

    李鹤轩说的很现实,今天是冲喜来着,人家小两口现在是要洞房花烛,也许阴阳聚合,一个冲动,儿子完全就好了,这才是冲喜本来的内涵。

    “死鬼,就你一肚子花花肠子,”李王氏终于还是相信了李鹤轩的说法,即便这样,晚上,她还是偷偷的跑到李梅村的洞房门口,听了好几回房,也没听出什么特别的动静,老两口一晚上,也是辗转反侧的熬到了天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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