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三章通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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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章通过
周璇抱着吉他站在舞台上,四周学生们仍然不住的指指点点。“这丫头怎么又来了?”、“她不是那个站在台上一言不发的家伙吗?”、“听说是带着原创歌曲来的。”
诸如此类的声音到处都是。
林峰站在场外为她加油着,脑海中回溯起之前的一幕,当他废了好大的口舌,终于让乔仁生老师松了口,乔任生老师如是说道。
“看在你这么诚心的份上,那么就给你一次机会吧。”
林峰立刻感恩戴德的感谢了他一番,当他将这件事情告知周璇的时候,小丫头一蹦三尺高,显然高兴坏了。
“谢谢你。”
周璇用力的抱紧林峰,她娇羞的从喉咙中吐出如上三个字,从没有一刻像今天这样感激过一个人。
“所以,一定要拿一个冠军给我呦。”
时间又回溯到现实,林峰捧着手大声喊道:“周璇加油啊!”
周璇回以一个自信的笑容,下一刻,四面八方嘈杂的声音似乎全不见了,她轻轻拨弄着手里的吉他弦,嘹亮而又具有穿透性的声音瞬间遍布全场。
“下面我为大家带来一首,嗯,这首歌的名字是秋酿……”
乔任生老师闭上了眼睛,仔细聆听着,下意识说道:“秋酿,真是好名字啊。”
四周质疑的声音也逐一平息下来,偶尔有几个骂骂咧咧的声音显得格外刺耳。
“接下来就看她的曲子了。”
乔任生老师的眼中首次流露出了感兴趣的光芒,对于天才他是极力推崇的,如果周璇的曲子确实可以,说什么也会让她参加元旦汇演。
0:15秒的时候,周璇深吸一口气,开始了第一次演唱,那仿佛清水般干净的声音穿透了话筒,传达到场中一百多号人的耳朵中。
“那年他才十八
你也正值美好年华
每当谈及青梅竹马
人们都说他俩
……”
之前对于周璇不甚注意的人,也纷纷抬头注视着场中。
王雪是刚通过才艺汇演的舞蹈团领唱,舞蹈团的其他人曾经这样评级她:“王雪是我看过声音最空灵的女生,感觉听她唱歌,就像是在看一场巫术表演那样。”
事实也的确如此,她的声音得天独厚,和前世的陈粒有异曲同工之处,很有磁性,而且就唱功而言非常出色,学校有十个艺术班,她能从十个班级里脱颖而出,声名远播也是不无道理的。
甚至这场元旦汇演,她也被很多人认定一定会拿奖。
年纪轻轻就才华横溢,很容易让一个人骄傲自满,王雪确实很骄傲,所以在周璇登台的一瞬间,她就下了如下的定论:“想通过原创,打动眼神刁钻的乔任生老师几乎是不可能的。”
她前脚刚做出如上定论,耳边就传来一阵空灵且宁静的声音,像是草原上的游牧民族的歌谣,空旷而又豁达,又好似清晨起早,看到树枝上鸟儿喳喳叫的那种愉悦心情。
“这是她的歌?”
不仅是王雪被这样的声音震撼到了,这一刻,所有听到这股声音的人,都被震撼到了。
正在排练的人停下了动作,有的工作人员早餐没来得及吃,正大口吃着三明治,结果听到声音也停下了动作,以至于弄得满嘴的奶油。
之前定夺周璇一定被淘汰的那个女子,此时的表情宛如猪肝般,觉得脸都肿了。
就好像是一个刚练了几天武功的人,跑到关公面前耍大刀,等到得知对方是关公后,整个人都没来由的自惭形愧。
“这真是她的原创?”
所有人都瞠目结舌,看着场中那个纤弱的身影。
以至于一曲终了,周璇无助的眼神看着乔任生老师,看着大家,没有任何人有反应,大家依旧沉浸在歌曲中。
如果说场中唯一不受影响的,估计就只有林峰了,看到周璇魂不守舍的表情,快要承受不住心理压力的时候,他不由痴痴的笑了:“唱得好!”
这时候,雷鸣般的掌声才轰然响起,会场像是被核弹引爆了一般,一时竟难以平息。
乔任生又认真问了她一句:“周小姐,这真是你的原创歌曲吗?”
周璇轻轻点了点头。
乔任生竖起了大拇指,咧嘴笑道:“恭喜你通过了,准备接下来的元旦汇演吧。”
“太好了!”张晓明这一刻的激动心情终于难以平复,他兴奋的和林峰拥抱起来,心里为周璇狠狠捏了一把汗。
既是凯旋,大家伙当然要找个地方搓一顿了。
张晓明举杯敬了周璇一下,哈哈笑道:“我张晓明真是荣幸啊,两个朋友一个是大作家,一个是大明星,以后要是发达了,可千万不要装不认识俺啊?”
酒过三巡,站内外充满快活的空气。
林峰和他开玩笑说,以后那必须认识啊,因为张晓明以后也是著名演员啊哈哈。
张晓明满脸不信,他成绩都差到没边了,考个本科都难,专科的艺术学院能有啥出路?现在的想法就是走一步看一步。
不知道以后成为著名电影明星的张晓明,想起以前的事情,会不会倍感唏嘘?
日子又恢复了以往的平静,距离元旦汇演还剩下七天,周璇基本上已经可以稳定下来,林峰不用每天都标在她身上。
月票榜上,都市修仙成功反超修仙大国,拿下了月票榜第一,差距越来越大。
而回到家,老爸就过来询问家有儿女的意见,听说她最近工资涨了一半,请全家吃了顿自助火锅。
林峰前世就喜欢吃火锅,一般和朋友聚会,火锅是首选,而且他二大爷就是开火锅店的,当时还有件糗事。
第一次去二大爷家玩的时候,结果这货吃货属性爆发,直接把二大爷家的火锅箱子吃空了,晚上回到宾馆就各种后悔。
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啊,谁让火锅这玩意这么可口呢?
老爸老妈都没吃过火锅,一时夫妇俩头都大了,最后全靠林峰一个人烤,所以那一天林颖叫哥哥叫的最是勤快。
这小家伙都快赶上前世的林峰了,妥妥的一个饭桶啊,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,满嘴流油还得知乎哥哥:“哥,哥,那块羊肉串熟了,快,快……”
第十三章通过
周璇抱着吉他站在舞台上,四周学生们仍然不住的指指点点。“这丫头怎么又来了?”、“她不是那个站在台上一言不发的家伙吗?”、“听说是带着原创歌曲来的。”
诸如此类的声音到处都是。
林峰站在场外为她加油着,脑海中回溯起之前的一幕,当他废了好大的口舌,终于让乔仁生老师松了口,乔任生老师如是说道。
“看在你这么诚心的份上,那么就给你一次机会吧。”
林峰立刻感恩戴德的感谢了他一番,当他将这件事情告知周璇的时候,小丫头一蹦三尺高,显然高兴坏了。
“谢谢你。”
周璇用力的抱紧林峰,她娇羞的从喉咙中吐出如上三个字,从没有一刻像今天这样感激过一个人。
“所以,一定要拿一个冠军给我呦。”
时间又回溯到现实,林峰捧着手大声喊道:“周璇加油啊!”
周璇回以一个自信的笑容,下一刻,四面八方嘈杂的声音似乎全不见了,她轻轻拨弄着手里的吉他弦,嘹亮而又具有穿透性的声音瞬间遍布全场。
“下面我为大家带来一首,嗯,这首歌的名字是秋酿……”
乔任生老师闭上了眼睛,仔细聆听着,下意识说道:“秋酿,真是好名字啊。”
四周质疑的声音也逐一平息下来,偶尔有几个骂骂咧咧的声音显得格外刺耳。
“接下来就看她的曲子了。”
乔任生老师的眼中首次流露出了感兴趣的光芒,对于天才他是极力推崇的,如果周璇的曲子确实可以,说什么也会让她参加元旦汇演。
0:15秒的时候,周璇深吸一口气,开始了第一次演唱,那仿佛清水般干净的声音穿透了话筒,传达到场中一百多号人的耳朵中。
“那年他才十八
你也正值美好年华
每当谈及青梅竹马
人们都说他俩
……”
之前对于周璇不甚注意的人,也纷纷抬头注视着场中。
王雪是刚通过才艺汇演的舞蹈团领唱,舞蹈团的其他人曾经这样评级她:“王雪是我看过声音最空灵的女生,感觉听她唱歌,就像是在看一场巫术表演那样。”
事实也的确如此,她的声音得天独厚,和前世的陈粒有异曲同工之处,很有磁性,而且就唱功而言非常出色,学校有十个艺术班,她能从十个班级里脱颖而出,声名远播也是不无道理的。
甚至这场元旦汇演,她也被很多人认定一定会拿奖。
年纪轻轻就才华横溢,很容易让一个人骄傲自满,王雪确实很骄傲,所以在周璇登台的一瞬间,她就下了如下的定论:“想通过原创,打动眼神刁钻的乔任生老师几乎是不可能的。”
她前脚刚做出如上定论,耳边就传来一阵空灵且宁静的声音,像是草原上的游牧民族的歌谣,空旷而又豁达,又好似清晨起早,看到树枝上鸟儿喳喳叫的那种愉悦心情。
“这是她的歌?”
不仅是王雪被这样的声音震撼到了,这一刻,所有听到这股声音的人,都被震撼到了。
正在排练的人停下了动作,有的工作人员早餐没来得及吃,正大口吃着三明治,结果听到声音也停下了动作,以至于弄得满嘴的奶油。
之前定夺周璇一定被淘汰的那个女子,此时的表情宛如猪肝般,觉得脸都肿了。
就好像是一个刚练了几天武功的人,跑到关公面前耍大刀,等到得知对方是关公后,整个人都没来由的自惭形愧。
“这真是她的原创?”
所有人都瞠目结舌,看着场中那个纤弱的身影。
以至于一曲终了,周璇无助的眼神看着乔任生老师,看着大家,没有任何人有反应,大家依旧沉浸在歌曲中。
如果说场中唯一不受影响的,估计就只有林峰了,看到周璇魂不守舍的表情,快要承受不住心理压力的时候,他不由痴痴的笑了:“唱得好!”
这时候,雷鸣般的掌声才轰然响起,会场像是被核弹引爆了一般,一时竟难以平息。
乔任生又认真问了她一句:“周小姐,这真是你的原创歌曲吗?”
周璇轻轻点了点头。
乔任生竖起了大拇指,咧嘴笑道:“恭喜你通过了,准备接下来的元旦汇演吧。”
“太好了!”张晓明这一刻的激动心情终于难以平复,他兴奋的和林峰拥抱起来,心里为周璇狠狠捏了一把汗。
既是凯旋,大家伙当然要找个地方搓一顿了。
张晓明举杯敬了周璇一下,哈哈笑道:“我张晓明真是荣幸啊,两个朋友一个是大作家,一个是大明星,以后要是发达了,可千万不要装不认识俺啊?”
酒过三巡,站内外充满快活的空气。
林峰和他开玩笑说,以后那必须认识啊,因为张晓明以后也是著名演员啊哈哈。
张晓明满脸不信,他成绩都差到没边了,考个本科都难,专科的艺术学院能有啥出路?现在的想法就是走一步看一步。
不知道以后成为著名电影明星的张晓明,想起以前的事情,会不会倍感唏嘘?
日子又恢复了以往的平静,距离元旦汇演还剩下七天,周璇基本上已经可以稳定下来,林峰不用每天都标在她身上。
月票榜上,都市修仙成功反超修仙大国,拿下了月票榜第一,差距越来越大。
而回到家,老爸就过来询问家有儿女的意见,听说她最近工资涨了一半,请全家吃了顿自助火锅。
林峰前世就喜欢吃火锅,一般和朋友聚会,火锅是首选,而且他二大爷就是开火锅店的,当时还有件糗事。
第一次去二大爷家玩的时候,结果这货吃货属性爆发,直接把二大爷家的火锅箱子吃空了,晚上回到宾馆就各种后悔。
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啊,谁让火锅这玩意这么可口呢?
老爸老妈都没吃过火锅,一时夫妇俩头都大了,最后全靠林峰一个人烤,所以那一天林颖叫哥哥叫的最是勤快。
这小家伙都快赶上前世的林峰了,妥妥的一个饭桶啊,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,满嘴流油还得知乎哥哥:“哥,哥,那块羊肉串熟了,快,快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