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夜 阿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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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必须要承认,这世上有种男人,即便是男人这种理性的生物,也会对他们有着莫名的好感,更何况女人那种感性的生物。
而阿龙就是我众多的好友中的那其中一个。
高中的时候,每天只知道打球,一来二去,同年级打球的人都认识了遍。
我班级有两个体育生,特长是打球,爱好是贪玩,每天跟着他们,也多多少少认识了一些人。
某天的傍晚,和两个体育生吃完晚餐,对着教室姗姗来迟,也就是在文科楼的楼下,遇见了阿龙,一起的还有其他几个班级的所谓的老大。
那次经历让我印象深刻,当时恰逢阿龙和另一个人争所谓的年级老大,两个人你来我往,互有损伤,阿龙决定弄一次大的,直接拿了学校老大的名号。
七八个人,就坐在文科楼旁的五星红旗下,讨论着彼此的分工。
“死猪,你可以打四个。小胜也是四个,我虽然瘦了点,但是打三个还是没问题。至于他找外面的人的话,我也有人。”阿龙冷笑着说道。
那是除却打篮球在,阿龙在我脑海中仅有的印象,有着一股狠劲,和打球时很像。
“阿龙啊,群架不是这么算的,真的打起来,不好算的,一人一脚过来,你当场就蒙圈了。”死猪说道。
死猪和小胜都是我班上的同学,也是阿龙的死党。
“哼,别当我没在外面打过架,初中的时候,我叔就开始带着我在市里打架,总而言之,一个字,狠。那些整天读书的书呆子,两拳下去就怕了,怕什么怕?”阿龙好像尊严收到了打压,顿时有些急眼。
其他几个人沉默了下来,至少阿龙的那股对敌人的狠劲是有目共睹的,我作为唯一一个玩之不深的人,只能从他球场的风格去判断了。
就是那种硬碰硬的打,越是高大壮实的人,阿龙显得越加的搏命。
对,我说的就是搏命,年轻太不懂事,总以为生命就该如夏花之绚烂,好在,我后面再次遇见了阿龙,也看到他棱角磨平的样子,其中转变之大,不禁让我唏嘘不已。
那场打架我没去,跑去和别人打球了,而且对这种伤敌一千,自损八百的事情显得有些不在兴趣。
后来阿龙因为打架被退学了,本来就不熟络,我的内心甚至没有惊起一丝波澜。
直到大学再次遇见。
在这里,我以一个学长的身份告诉正在读高中的学弟学妹一句话,大学并没有你想象的那般美好,除非你爱上网,或者是泡妞。
刚进大学的时候,军训的晚上我走在大学的校园里,身上踹着一千多块钱,第一次感觉自己是如此的自由。
或许是高中读书时,父母管的太多,一进大学我就像出了牢笼的小鸟,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。
而事实是,才第七天我就待不住了。
大学的课并没有固定的时间,而是零零散散的划分了周一至周五,轻松的时候只需要下午上两个小时就够了。
年轻的心太躁动,高中想着有时间去做自己想做的事,最终绝大多数人却将时间交给了网吧,这也是学校的网吧经久不衰的原因。
我还好,大学第一学期报了个英语晨读班,每天室友还在睡觉时,我已经到了校园的晨读班,后来大三的时候,一起晨读甚至于和我请教发音的人拿了学院的冠军,而我却在做生意的道路上一去不返。
读英语晨读只坚持了一学期,新的学期我开始做生意,就是在外面进一批货,包括香烟饮料和零食,放到宿舍里卖给宿舍的学生,赚一个差价。
也是在那时候,我再次遇见了阿龙,从第一次见面互留号码,再到对方时常打电话叫着去玩,两个本地人很快就熟络了起来。
阿龙认识后山很多做生意的老板,特别是乐琪超市的老板,有时间就在那聊天,遇到卸货什么的时候打一个下手,偶尔还能混一顿火锅。
阿龙以前在老校区,所以和林宇相熟,也是阿龙,我才认识了林宇。
因为上课的时间不同,阿龙闲来无事的时候总会打电话给我,两个人要么在乐琪陪老板聊天,要么在林宇的大台北喝一杯鸡尾酒。
所谓鸡尾酒,不过是用白兰地加不同口味颜色的果酱,搅拌均匀再加可乐或者雪碧后的产物罢了。
它们每一个都有着一个特殊的名字:蓝色妖姬,血色浪漫……
其实不过是以颜色来取名罢了。
阿龙喜欢各种新奇的事物,认识林宇后,便迷上了鸡尾酒的调法,直到一次阿龙调出了一杯三层颜色分布均匀鸡尾酒时,彻底奠定了阿龙至少在我心目中的调酒地位。
林宇的店铺不大,但至少五脏俱全,有一个小小的厨房和小小的麻将房,而外面则是一个较大的吧台和几张奶茶桌,甚至于吧台和厨房的角落处,还有着一个隐秘的沙发和桌子。
也是某天夜晚,阿龙搂着小王安静的坐在沙发上,两个人说着悄悄话时,我才恍然明白,两个人已经在一起了。
多了个女朋友,阿龙却丝毫没有影响自己的潇洒生活,照样有事没事给我打电话,酒也照喝不误。
很快就大二了,我的店铺进入了高峰期,一天营业额达到了一千五六。
这已经是很高的数据了,那意味着我每天都有着四五百的纯收入,这对一个大学生而言,算是非常高了。
而我每天陪着阿龙喝酒,店铺完全交给了自己的舍友,到最后落了个悲凉的下场。
但是在我心里,生活就是体验,你可以吃亏,但要学会成长。也可以不在意钱财,因为谁的以后都会有钱,二十岁有了网费,却没了上网的心情,那这一切又有什么意义?
就像当时的我,喝醉酒后拉着一个女生大谈人生理想,围着学校转了两圈,而那个女生最后评价了一句,我不想这些,我只知道玩。
参加工作后,我常带着一些女的去玩,但她们都是为了我的钱。
你很难说现实转变残酷,如果你没有能力去转变,那注定被这个社会所淘汰。
人生最重要的是什么?是在合适的年级能够拥有想要的一切?欲望是沟壑难填的,有了面包后,就会想要蛋糕。
而有了蛋糕呢?
你现在所渴望的?会是你以后所向往的吗?
所以在我看来,回忆才是最重要的,每天我都会发朋友圈,我现在还能找去去年的今天,我在干嘛,和谁一起,有着怎样的心情。
所以我喜欢和阿龙在一起,因为他能让我有更多的体验。
15年的平安夜,阿龙拿了乐琪老板的四五百飞雪,叫着我和两个好友一起去街上卖。
我们的学校在衡阳,平安夜有着全国唯一的风景——解放路的飞雪大战。
当天下午,会有许多小贩占据有利地形,拿出进货的飞雪和发光的小玩意。
等到夜幕降临,会有成批的人过来,买飞雪开始乱喷。
一年年下来,已经成了一种习惯,当天晚上政府会封路,几百长的街道,横竖加一个十字路口,成了数以千计人潮的发泄场,你不用认识谁,对着任何人都可以喷飞雪,别人也不会介意,出来玩,寻的就是一个开心。
路旁满是卖飞雪的小贩,随时可以补给弹药。
那天晚上连卖带玩,最后我们三个人赚了四百块,去超市买了许多菜还有酒,回了阿龙的家里。
一顿宵夜,加上阿龙的爸爸,一个喜爱喝酒的中年男子,喝到了凌晨三点。
我也是那时才知道,阿龙的性格完全是得以于自己的父亲。
阿龙最后没有去铁路,而是去了妈妈的身下做事,相比于他爸,他妈更能喝。
至少,他酒是不会缺了。
参加工作以后,和阿龙在两个地方,即使回到了家,也是有着家里的事,也就少了联系。
我还记得,在校门后的烤鱼店,一只烤鱼,几个骰盅和两件啤酒,就可以让我们聊到凌晨两点。
………………
…………
……
而生活推着我们向前,回首之时才恍然如梦,原来,我们曾那样好过。
你必须要承认,这世上有种男人,即便是男人这种理性的生物,也会对他们有着莫名的好感,更何况女人那种感性的生物。
而阿龙就是我众多的好友中的那其中一个。
高中的时候,每天只知道打球,一来二去,同年级打球的人都认识了遍。
我班级有两个体育生,特长是打球,爱好是贪玩,每天跟着他们,也多多少少认识了一些人。
某天的傍晚,和两个体育生吃完晚餐,对着教室姗姗来迟,也就是在文科楼的楼下,遇见了阿龙,一起的还有其他几个班级的所谓的老大。
那次经历让我印象深刻,当时恰逢阿龙和另一个人争所谓的年级老大,两个人你来我往,互有损伤,阿龙决定弄一次大的,直接拿了学校老大的名号。
七八个人,就坐在文科楼旁的五星红旗下,讨论着彼此的分工。
“死猪,你可以打四个。小胜也是四个,我虽然瘦了点,但是打三个还是没问题。至于他找外面的人的话,我也有人。”阿龙冷笑着说道。
那是除却打篮球在,阿龙在我脑海中仅有的印象,有着一股狠劲,和打球时很像。
“阿龙啊,群架不是这么算的,真的打起来,不好算的,一人一脚过来,你当场就蒙圈了。”死猪说道。
死猪和小胜都是我班上的同学,也是阿龙的死党。
“哼,别当我没在外面打过架,初中的时候,我叔就开始带着我在市里打架,总而言之,一个字,狠。那些整天读书的书呆子,两拳下去就怕了,怕什么怕?”阿龙好像尊严收到了打压,顿时有些急眼。
其他几个人沉默了下来,至少阿龙的那股对敌人的狠劲是有目共睹的,我作为唯一一个玩之不深的人,只能从他球场的风格去判断了。
就是那种硬碰硬的打,越是高大壮实的人,阿龙显得越加的搏命。
对,我说的就是搏命,年轻太不懂事,总以为生命就该如夏花之绚烂,好在,我后面再次遇见了阿龙,也看到他棱角磨平的样子,其中转变之大,不禁让我唏嘘不已。
那场打架我没去,跑去和别人打球了,而且对这种伤敌一千,自损八百的事情显得有些不在兴趣。
后来阿龙因为打架被退学了,本来就不熟络,我的内心甚至没有惊起一丝波澜。
直到大学再次遇见。
在这里,我以一个学长的身份告诉正在读高中的学弟学妹一句话,大学并没有你想象的那般美好,除非你爱上网,或者是泡妞。
刚进大学的时候,军训的晚上我走在大学的校园里,身上踹着一千多块钱,第一次感觉自己是如此的自由。
或许是高中读书时,父母管的太多,一进大学我就像出了牢笼的小鸟,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。
而事实是,才第七天我就待不住了。
大学的课并没有固定的时间,而是零零散散的划分了周一至周五,轻松的时候只需要下午上两个小时就够了。
年轻的心太躁动,高中想着有时间去做自己想做的事,最终绝大多数人却将时间交给了网吧,这也是学校的网吧经久不衰的原因。
我还好,大学第一学期报了个英语晨读班,每天室友还在睡觉时,我已经到了校园的晨读班,后来大三的时候,一起晨读甚至于和我请教发音的人拿了学院的冠军,而我却在做生意的道路上一去不返。
读英语晨读只坚持了一学期,新的学期我开始做生意,就是在外面进一批货,包括香烟饮料和零食,放到宿舍里卖给宿舍的学生,赚一个差价。
也是在那时候,我再次遇见了阿龙,从第一次见面互留号码,再到对方时常打电话叫着去玩,两个本地人很快就熟络了起来。
阿龙认识后山很多做生意的老板,特别是乐琪超市的老板,有时间就在那聊天,遇到卸货什么的时候打一个下手,偶尔还能混一顿火锅。
阿龙以前在老校区,所以和林宇相熟,也是阿龙,我才认识了林宇。
因为上课的时间不同,阿龙闲来无事的时候总会打电话给我,两个人要么在乐琪陪老板聊天,要么在林宇的大台北喝一杯鸡尾酒。
所谓鸡尾酒,不过是用白兰地加不同口味颜色的果酱,搅拌均匀再加可乐或者雪碧后的产物罢了。
它们每一个都有着一个特殊的名字:蓝色妖姬,血色浪漫……
其实不过是以颜色来取名罢了。
阿龙喜欢各种新奇的事物,认识林宇后,便迷上了鸡尾酒的调法,直到一次阿龙调出了一杯三层颜色分布均匀鸡尾酒时,彻底奠定了阿龙至少在我心目中的调酒地位。
林宇的店铺不大,但至少五脏俱全,有一个小小的厨房和小小的麻将房,而外面则是一个较大的吧台和几张奶茶桌,甚至于吧台和厨房的角落处,还有着一个隐秘的沙发和桌子。
也是某天夜晚,阿龙搂着小王安静的坐在沙发上,两个人说着悄悄话时,我才恍然明白,两个人已经在一起了。
多了个女朋友,阿龙却丝毫没有影响自己的潇洒生活,照样有事没事给我打电话,酒也照喝不误。
很快就大二了,我的店铺进入了高峰期,一天营业额达到了一千五六。
这已经是很高的数据了,那意味着我每天都有着四五百的纯收入,这对一个大学生而言,算是非常高了。
而我每天陪着阿龙喝酒,店铺完全交给了自己的舍友,到最后落了个悲凉的下场。
但是在我心里,生活就是体验,你可以吃亏,但要学会成长。也可以不在意钱财,因为谁的以后都会有钱,二十岁有了网费,却没了上网的心情,那这一切又有什么意义?
就像当时的我,喝醉酒后拉着一个女生大谈人生理想,围着学校转了两圈,而那个女生最后评价了一句,我不想这些,我只知道玩。
参加工作后,我常带着一些女的去玩,但她们都是为了我的钱。
你很难说现实转变残酷,如果你没有能力去转变,那注定被这个社会所淘汰。
人生最重要的是什么?是在合适的年级能够拥有想要的一切?欲望是沟壑难填的,有了面包后,就会想要蛋糕。
而有了蛋糕呢?
你现在所渴望的?会是你以后所向往的吗?
所以在我看来,回忆才是最重要的,每天我都会发朋友圈,我现在还能找去去年的今天,我在干嘛,和谁一起,有着怎样的心情。
所以我喜欢和阿龙在一起,因为他能让我有更多的体验。
15年的平安夜,阿龙拿了乐琪老板的四五百飞雪,叫着我和两个好友一起去街上卖。
我们的学校在衡阳,平安夜有着全国唯一的风景——解放路的飞雪大战。
当天下午,会有许多小贩占据有利地形,拿出进货的飞雪和发光的小玩意。
等到夜幕降临,会有成批的人过来,买飞雪开始乱喷。
一年年下来,已经成了一种习惯,当天晚上政府会封路,几百长的街道,横竖加一个十字路口,成了数以千计人潮的发泄场,你不用认识谁,对着任何人都可以喷飞雪,别人也不会介意,出来玩,寻的就是一个开心。
路旁满是卖飞雪的小贩,随时可以补给弹药。
那天晚上连卖带玩,最后我们三个人赚了四百块,去超市买了许多菜还有酒,回了阿龙的家里。
一顿宵夜,加上阿龙的爸爸,一个喜爱喝酒的中年男子,喝到了凌晨三点。
我也是那时才知道,阿龙的性格完全是得以于自己的父亲。
阿龙最后没有去铁路,而是去了妈妈的身下做事,相比于他爸,他妈更能喝。
至少,他酒是不会缺了。
参加工作以后,和阿龙在两个地方,即使回到了家,也是有着家里的事,也就少了联系。
我还记得,在校门后的烤鱼店,一只烤鱼,几个骰盅和两件啤酒,就可以让我们聊到凌晨两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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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生活推着我们向前,回首之时才恍然如梦,原来,我们曾那样好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