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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是防盗章哈~订阅比例不满60%的24小时后才能看到该章内容 黄阿姨撩了撩额边的头发, 抖了抖落到身上的金辉,对面前高大英俊的男人露出一个堪称是可亲的笑容:“你也是警察啊?这么帅当警察可惜了吧?结婚了吗?有女朋友了吗?要不要阿姨帮你介绍一个?我家的闺女啊,今年六月毕业, 还没男朋友呢……”
面无表情走过来的纪律:“……”
小时候是混世魔王无人敢惹, 长大后是冷面阎罗生人勿近, 从来没人敢在他面前说过这种“大逆不道”的话,纪律一时竟不知作何反应。
不过纪律毕竟是纪律,面上什么表情都没有,在外人看来, 他气质冷峻, 如剑一般锐利的眼神紧紧地注视着黄阿姨……旁边的旺财。
老王年纪比纪律大一轮, 此时看到纪律的气势,不由暗暗感叹:“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,老喽,比不上啊。”
纪律把视线移到黄阿姨脸上, 扯了扯唇, 竟是一个说不出是什么含义的浅笑。他说:“您好, 我们是市公安局的, 您爱狗嘴里叼着的‘食物’牵扯到了一桩命案,能请您带着狗跟我们走一趟吗?”
纪律的话说不上说得多好听, 多和颜悦色, 比起老王的亲切和蔼来说可谓是冷淡至极了。但黄阿姨显然也是个看脸的, 她竟没有发飙, 反而娇羞地偏头笑了笑。
“哎哟, 警察同志您说的这是哪儿的话啊!我们老百姓自然要配合警察查案啦!这样吧,我先去换身衣服,再随你们去——您手机号是多少啊?留一个咱们方便联系呗!”
老王见惯了大风大浪,对这种变脸变得比天气还快的人,也只是在心里摇了摇头,感叹世风日下连捡个尸块都要靠脸了。小李年轻,不如老王淡定,见识到黄阿姨这个变脸神技后,当下便目瞪口呆。
纪律却是没受什么影响,公事公办地说道:“谢谢您的配合。”
这时,老王极有眼色地补充了一句:“姑娘您穿这一身就很好看了,不用换衣服的。”
黄阿姨一个白眼就要翻出来,不料纪律冷静地接了俩字:“不错。”
话落,老王看到黄阿姨生生地又把白眼收了回去,露出一个欣喜的笑。
“世风日下啊世风日下……”老王暗暗摇头。
小李立即跑了上来,引着黄阿姨就要往警车而去。
就在这时——
“汪!”
一声响亮的狗叫穿过人群,往四周扩散开去。
纪律倏地回头。
黄阿姨身后,那只黑狗昂着脑袋,竖着耳朵,睁着两只炯炯有神的眼,“汪”了一声。
而那只重要的左脚,掉在黑狗脑袋的正下方。
老王和小李的神经瞬间紧绷起,下意识地摆出了随时准备夺“食物”的姿态。
“哎!旺财叼累了累了!”黄阿姨瞬间兴奋地挥舞着手,“你们快把这死人的玩意儿拿走啊!”
周围人看不下去了,被纪律的出现压得没什么声音的人群瞬间又叽叽喳喳起来。
“黄阿姨,你这不是为难警官们吗?就这么去拿,你们家旺财还不得一口咬在人手上啊?”
“就是啊老黄,你怎么着得先把狗拉走吧?”
“对啊,先把狗拉走啊!”
黄阿姨被说得有点恼怒,不过介于英俊帅气的纪律——她眼中未来的女婿在场,黄阿姨没有发火,反而不好意思地一笑,然后用力一拉,把气都撒在了黑狗身上:“你说你嘴馋叼什么吃不好,偏要叼只死人脚出来?回去让你去厕所罚站!”
黑狗“呜咽”一声,竟顺利被拉远了几步。
“奇了怪了,旺财今日这么听话?”
“竟然乖乖地被拉走了……食物……呃,不要了?”
“我猜是被警察同志的气势吓住了吧。”
高大英俊的人走到哪里都是焦点,纪律从小被人注视着长大,自然不会把这么些人的议论放入心里。
倒是黄阿姨满意地频频点头,心想:“不错不错,果然是我看中的女婿,就是有不一样的气势,他一出现,连旺财都乖乖听话了。”
“警察同志啊,旺财我拉走了,您让那俩人把这玩意儿捡走吧。”黄阿姨笑得亲切,指着那左脚的动作颇为忌讳。
旺财被拉走后,老王和小李就蹲下身捡尸块了,连同地上的肉沫一起,一丝不落地捡了起来,装进了袋子里。
“黄阿姨,”纪律扫了眼乖乖蹲在黄阿姨身旁的黑狗,斟酌措辞,“您的爱狗不小心吃进了一部分‘食物’,我们还是需要您带着狗同我们走一趟。”
“让旺财拉出来是吗?”黄阿姨扭头对黑狗命令道,“旺财,拉屎!”
纪律:“……”
旺财:“……”
纪律感觉自己额头的青筋快凸起,他维持着好礼貌:“黄阿姨,我们局里有精通这方面的技术人员。”
一旁,旺财仿佛听懂了他们的对话,一双耳朵动了动,连眼珠子也轻微缩了缩。
“哎,哎,”黄阿姨看了看纪律,又看了看自己的狗,终于松口,“那就去吧……”
警车呼啸着开走了。围观的人群熙熙攘攘地散了,熟的不相熟的,还在议论这事,这命案。
市局里,黄阿姨被带去了询问室,而黑狗,则被带去给了精通这方面的技术人员——白卓。
“我去老纪,你竟然给我弄来了一条狗!还是只活狗!”白卓一见到黑狗就叫了起来,“不知道我对狗毛过敏吗?!阿嚏——”
纪律不理他,拍了拍小李的肩膀,让他去跟白法医解释,自己不紧不慢地走了。
“卧槽!”白卓又骂了一句,“等着!我就不信了,这世上没人治得了你!”
骂归骂,工作却不能耽误,白卓一边听小李汇报,一边给自己戴上了三层口罩,全副武装后才靠近黑狗。
黑狗看起来很乖,乖乖地蹲着,乖乖地给白卓靠近,不吵不闹,不动不跑。
---
询问室里,老王和另一名警察,在对黄阿姨做询问笔录。
然而黄阿姨每回答完一个问题后,都会问一句:“哎,那很高很帅的警察呢?怎么不是他来问?能让他来问吗?”
一场询问下来,老王觉得十分疲倦,再次感叹世风日下自己真是老了……
“纪队,黄翠梅交代,她是今天早上出门牵狗溜达时发现狗嘴里叼着一只死人脚的。”办公室里,老王跟纪律报告问话结果,“她猜是昨晚上她家狗自己跑了出去,然后不知从哪扒拉出了这玩意儿,便叼回了家。”
纪律点了点头,说:“你去大白那催催,让他动作快点儿,把狗赶紧处理好,让黄阿姨带回去。”
老王应了一声,出去了。
桌上,纪律翻了翻白卓写的尸检报告。
死因就是脖子被扭断,但是死之前死者喝下了加了安眠药的一杯水。死亡时间也有了个更精准的范围——2月4日傍晚五点到五点半之间。
五点到五点半之间……
纪律回想了一下宋不羁、高彬、常非三人的说辞。
宋不羁——五点到五点半之间在家睡觉。
高彬——五点下班,之后去吃了个饭。
常非——还在高铁上。
常非的嫌疑似乎暂时可以排除。昨日下午,他确实乘了这一趟回花城的高铁。
正思考间,桌上的座机却响了起来。
纪律扫了眼来电显示,局长?
“来我办公室。”
市局的局长梁国栋是个整日里摆着张脸,十分严肃,不苟言笑的中年汉子。但他的履历却十分精彩,什么十几年前的流窜抢劫强/奸案、几年前的连环杀人案、根系庞大的跨国贩毒案……梁国栋头脑冷静,逻辑缜密,手段了得,破了数起大案,功绩显赫,是全国都有名的警界榜样。
纪律乘着电梯来到了楼上的局长办公室。
“梁局。”纪律喊了一声。
梁国栋脸颊瘦削,两侧的肉凹陷进去,此时他眉头紧皱,把桌上开着的手机放到纪律面前,沉声说:“你看看你们刑侦大队,一大早的就上头条!”
纪律低头,往手机屏幕上一扫,只见这上面说“警察仗势欺人,为取证据扬言要宰狗”。
淡淡地收回视线,纪律抬起头,说:“回头我让这狗的主人帮我们澄清。”
梁国栋瞪了他一眼:“市局和广大人民警察的形象就是被你们这帮家伙败坏的!”
“人云亦云。”纪律说,“咱局里不是有官方微博微信吗,让管理微博微信的小姑娘发个声明。”
“这还用得着你提醒?”梁国栋又瞪了他一眼,“你给我收敛着点啊!再有下次写检讨扣奖金!”
纪律一笑:“我现在的脾气还不够收敛吗?”
---
回到自己的办公室,纪律招来小李:“狗呢?”
小李:“大白哥还在弄呢!”
纪律点了点头,便去找黄阿姨。
出卖色相与黄阿姨聊了十分钟,黄阿姨一口答应等回去后帮他们做个澄清。
纪律轻轻吁出一口气,至少暂时不用写检讨了。
半小时后,被狗吃下的肉被白卓用所谓的技术手段,弄出来了。
黑狗晃着尾巴,随黄阿姨出了市局。
纪律揉了揉眉心,又去泡了杯咖啡。
外面办公室里,刑警们都已出去,走访、排查……破案之前,这些枯燥的、乏味的工作,日复一日地重复。
但是,必须得去做。
手机屏幕渐渐暗了下来,最后,他僵着身体出去退了房。
外面太阳已升起,一晚上没开过灯的常非被这突如其来的光亮照得下意识地闭上了眼。再睁开时,眼底泛起了红,眼角有了泪珠。
常非揉了揉眼,深吸一口气,抬头看了看周围的环境。
昨晚随便乱走,逮着旅馆便进去,根本没注意到是哪里。
如今一看……竟然就在他工作的律所附近。
一鸣律师事务所与绿景花苑隔着两条街,常非平日里都是骑车过去的。今日倒是可以直接走过去了。
他低下头,又揉了揉眼,苦笑了一下。
初春的清晨,春寒料峭,虽有太阳,但冷风也瑟瑟。常非是个怕冷的人,冬日里基本是全副武装,而现在,冷风从他稍开的领口灌进来,他却仿佛没感觉似的,垂着手慢慢地往律所走去。
一鸣律所的上班时间和检察院法院一样,上午是八点半上班的。常非平时不会迟到,但也不会早到那么多。
他走到律所的时候,才不过七点。
律所门还关着,里面静悄悄的。常非翻了翻衣服、裤子的口袋,除了一个即将没电的手机,什么都没有。
他颓然地在门口的台阶上坐下,低下头,把脑袋深深地埋进了膝盖里。
---
侯一笙是个十分有时间观念的人。这个有时间观念是指,比如上班,他会准时在上班前五分钟到达办公室,不会早,也不会迟。再比如,约了客户,他也同样会是在约定的时间前五分钟到达,不会早,也不会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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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无表情走过来的纪律:“……”
小时候是混世魔王无人敢惹, 长大后是冷面阎罗生人勿近, 从来没人敢在他面前说过这种“大逆不道”的话,纪律一时竟不知作何反应。
不过纪律毕竟是纪律,面上什么表情都没有,在外人看来, 他气质冷峻, 如剑一般锐利的眼神紧紧地注视着黄阿姨……旁边的旺财。
老王年纪比纪律大一轮, 此时看到纪律的气势,不由暗暗感叹:“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,老喽,比不上啊。”
纪律把视线移到黄阿姨脸上, 扯了扯唇, 竟是一个说不出是什么含义的浅笑。他说:“您好, 我们是市公安局的, 您爱狗嘴里叼着的‘食物’牵扯到了一桩命案,能请您带着狗跟我们走一趟吗?”
纪律的话说不上说得多好听, 多和颜悦色, 比起老王的亲切和蔼来说可谓是冷淡至极了。但黄阿姨显然也是个看脸的, 她竟没有发飙, 反而娇羞地偏头笑了笑。
“哎哟, 警察同志您说的这是哪儿的话啊!我们老百姓自然要配合警察查案啦!这样吧,我先去换身衣服,再随你们去——您手机号是多少啊?留一个咱们方便联系呗!”
老王见惯了大风大浪,对这种变脸变得比天气还快的人,也只是在心里摇了摇头,感叹世风日下连捡个尸块都要靠脸了。小李年轻,不如老王淡定,见识到黄阿姨这个变脸神技后,当下便目瞪口呆。
纪律却是没受什么影响,公事公办地说道:“谢谢您的配合。”
这时,老王极有眼色地补充了一句:“姑娘您穿这一身就很好看了,不用换衣服的。”
黄阿姨一个白眼就要翻出来,不料纪律冷静地接了俩字:“不错。”
话落,老王看到黄阿姨生生地又把白眼收了回去,露出一个欣喜的笑。
“世风日下啊世风日下……”老王暗暗摇头。
小李立即跑了上来,引着黄阿姨就要往警车而去。
就在这时——
“汪!”
一声响亮的狗叫穿过人群,往四周扩散开去。
纪律倏地回头。
黄阿姨身后,那只黑狗昂着脑袋,竖着耳朵,睁着两只炯炯有神的眼,“汪”了一声。
而那只重要的左脚,掉在黑狗脑袋的正下方。
老王和小李的神经瞬间紧绷起,下意识地摆出了随时准备夺“食物”的姿态。
“哎!旺财叼累了累了!”黄阿姨瞬间兴奋地挥舞着手,“你们快把这死人的玩意儿拿走啊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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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就是啊老黄,你怎么着得先把狗拉走吧?”
“对啊,先把狗拉走啊!”
黄阿姨被说得有点恼怒,不过介于英俊帅气的纪律——她眼中未来的女婿在场,黄阿姨没有发火,反而不好意思地一笑,然后用力一拉,把气都撒在了黑狗身上:“你说你嘴馋叼什么吃不好,偏要叼只死人脚出来?回去让你去厕所罚站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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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大英俊的人走到哪里都是焦点,纪律从小被人注视着长大,自然不会把这么些人的议论放入心里。
倒是黄阿姨满意地频频点头,心想:“不错不错,果然是我看中的女婿,就是有不一样的气势,他一出现,连旺财都乖乖听话了。”
“警察同志啊,旺财我拉走了,您让那俩人把这玩意儿捡走吧。”黄阿姨笑得亲切,指着那左脚的动作颇为忌讳。
旺财被拉走后,老王和小李就蹲下身捡尸块了,连同地上的肉沫一起,一丝不落地捡了起来,装进了袋子里。
“黄阿姨,”纪律扫了眼乖乖蹲在黄阿姨身旁的黑狗,斟酌措辞,“您的爱狗不小心吃进了一部分‘食物’,我们还是需要您带着狗同我们走一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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纪律感觉自己额头的青筋快凸起,他维持着好礼貌:“黄阿姨,我们局里有精通这方面的技术人员。”
一旁,旺财仿佛听懂了他们的对话,一双耳朵动了动,连眼珠子也轻微缩了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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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局里,黄阿姨被带去了询问室,而黑狗,则被带去给了精通这方面的技术人员——白卓。
“我去老纪,你竟然给我弄来了一条狗!还是只活狗!”白卓一见到黑狗就叫了起来,“不知道我对狗毛过敏吗?!阿嚏——”
纪律不理他,拍了拍小李的肩膀,让他去跟白法医解释,自己不紧不慢地走了。
“卧槽!”白卓又骂了一句,“等着!我就不信了,这世上没人治得了你!”
骂归骂,工作却不能耽误,白卓一边听小李汇报,一边给自己戴上了三层口罩,全副武装后才靠近黑狗。
黑狗看起来很乖,乖乖地蹲着,乖乖地给白卓靠近,不吵不闹,不动不跑。
---
询问室里,老王和另一名警察,在对黄阿姨做询问笔录。
然而黄阿姨每回答完一个问题后,都会问一句:“哎,那很高很帅的警察呢?怎么不是他来问?能让他来问吗?”
一场询问下来,老王觉得十分疲倦,再次感叹世风日下自己真是老了……
“纪队,黄翠梅交代,她是今天早上出门牵狗溜达时发现狗嘴里叼着一只死人脚的。”办公室里,老王跟纪律报告问话结果,“她猜是昨晚上她家狗自己跑了出去,然后不知从哪扒拉出了这玩意儿,便叼回了家。”
纪律点了点头,说:“你去大白那催催,让他动作快点儿,把狗赶紧处理好,让黄阿姨带回去。”
老王应了一声,出去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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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局的局长梁国栋是个整日里摆着张脸,十分严肃,不苟言笑的中年汉子。但他的履历却十分精彩,什么十几年前的流窜抢劫强/奸案、几年前的连环杀人案、根系庞大的跨国贩毒案……梁国栋头脑冷静,逻辑缜密,手段了得,破了数起大案,功绩显赫,是全国都有名的警界榜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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梁国栋脸颊瘦削,两侧的肉凹陷进去,此时他眉头紧皱,把桌上开着的手机放到纪律面前,沉声说:“你看看你们刑侦大队,一大早的就上头条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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淡淡地收回视线,纪律抬起头,说:“回头我让这狗的主人帮我们澄清。”
梁国栋瞪了他一眼:“市局和广大人民警察的形象就是被你们这帮家伙败坏的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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纪律一笑:“我现在的脾气还不够收敛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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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李:“大白哥还在弄呢!”
纪律点了点头,便去找黄阿姨。
出卖色相与黄阿姨聊了十分钟,黄阿姨一口答应等回去后帮他们做个澄清。
纪律轻轻吁出一口气,至少暂时不用写检讨了。
半小时后,被狗吃下的肉被白卓用所谓的技术手段,弄出来了。
黑狗晃着尾巴,随黄阿姨出了市局。
纪律揉了揉眉心,又去泡了杯咖啡。
外面办公室里,刑警们都已出去,走访、排查……破案之前,这些枯燥的、乏味的工作,日复一日地重复。
但是,必须得去做。
手机屏幕渐渐暗了下来,最后,他僵着身体出去退了房。
外面太阳已升起,一晚上没开过灯的常非被这突如其来的光亮照得下意识地闭上了眼。再睁开时,眼底泛起了红,眼角有了泪珠。
常非揉了揉眼,深吸一口气,抬头看了看周围的环境。
昨晚随便乱走,逮着旅馆便进去,根本没注意到是哪里。
如今一看……竟然就在他工作的律所附近。
一鸣律师事务所与绿景花苑隔着两条街,常非平日里都是骑车过去的。今日倒是可以直接走过去了。
他低下头,又揉了揉眼,苦笑了一下。
初春的清晨,春寒料峭,虽有太阳,但冷风也瑟瑟。常非是个怕冷的人,冬日里基本是全副武装,而现在,冷风从他稍开的领口灌进来,他却仿佛没感觉似的,垂着手慢慢地往律所走去。
一鸣律所的上班时间和检察院法院一样,上午是八点半上班的。常非平时不会迟到,但也不会早到那么多。
他走到律所的时候,才不过七点。
律所门还关着,里面静悄悄的。常非翻了翻衣服、裤子的口袋,除了一个即将没电的手机,什么都没有。
他颓然地在门口的台阶上坐下,低下头,把脑袋深深地埋进了膝盖里。
---
侯一笙是个十分有时间观念的人。这个有时间观念是指,比如上班,他会准时在上班前五分钟到达办公室,不会早,也不会迟。再比如,约了客户,他也同样会是在约定的时间前五分钟到达,不会早,也不会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