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4.第九十三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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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话音刚落, 空无一车的十字路口上,交通灯就绿了。
喻兰川唯恐甘卿反应过来,刚一绿, 他就赶时间似的拽着甘卿奔过马路, 他个高腿长, 走路带风,把哭笑不得的甘卿拽得像个风筝。
喻兰川是个衣服架子,从后面看,他的背影不宽不窄, 肩头平整极了,一丝褶皱也没有的薄外套透出轻薄的体温,袖口露出衬衫的一个边,白得一尘不染。
一看就是精心生、精心长的。
不知怎么的,甘卿想起了她抛诸脑后好多年的那个夏末之夜。
十五年前太久远了, 而那天的事对于甘卿来说, 也远算不上惊心动魄, 记忆早就模糊不清了。这会她忽然抓住了一点线头, 连忙倒到面前细看,糊得只剩一条小狗裤衩的少年形象就渐渐有了眉目, 和眼前的人重合起来。
那时候,他眼睛比现在大, 眼皮还没有薄成一张纸, 锋利的骨骼埋在婴儿肥下面, 因为黑眼珠比别人大一点, 看人的时候目光显得特别沉静,那么个炎热又粘腻的夜里,他被行脚帮的乌合之众绑走了一天一宿,好像也是和现在一样的干净讲究。
垃圾填埋场堪比生化武器的气味都不往他身上涌,明明是慌不择路的跟着自己逃窜,还有心情给她科普狗的嗅觉细胞。
让人感觉他不是穷讲究,而是有理有据的讲究。
对了,他那时候还一口一个“姐姐”呢,长大倒学会人五人六了!
甘卿鬓角一缕头发被风吹到了脸上,正好让鼻子卡住了,她扑棱了两次脑袋,那缕头发就是不依不饶地跟她的鼻梁缠绵,没有一点要下来的意思,发梢扫得她又痒又想笑,于是她“噗”地一声笑出声来:“小喻爷,我要打个报告。”
喻兰川:“什么?”
他话音刚落,就觉得甘卿的手一动,喻兰川的手指先是下意识地一紧,随即反应过来不合适,又连忙要松手,却发现甘卿的手是往上抬的,就着他的手背上突出的指骨,把那缕头发蹭了下去,乱发飞走,露出她一双没什么正经的眼睛,被光一打,瞳孔里好像分了一千多层,一眼看不到头,那双眼从下往上瞄着他:“打报告啊,用一下我的手。”
喻兰川:“……”
妖里妖气的!
他这一走神,不知不觉地过了马路,被甘卿抽走了手。喻兰川把拇指蜷在掌心,每根手指过来捏了一下,开始在心里展开疯狂搜索,想怼个话题填补俩人之间的空白。
“你刚才最后一个问题,”他把声音压得又低又沉,严肃正经地问,“是什么意思?”
甘卿似笑非笑地看了他一眼——小喻爷是个很少风吹日晒的白领,领白脸也白,小白脸藏不住血色,从耳廓到下巴红了一片,真是怪可爱的。
笑完,她嘴角微微一顿,又有些无措。她像个从极寒里闯进人间的冰妖雪怪,习惯了空虚寂寞冷,乍一邂逅人间情意,被暖风冲得头晕脑胀、压力山大,不知如何是好。
“悄悄提到了她父亲的失联时间,是她一岁零十个月,我看她工牌上写着双子座,那应该是五月底六月初的生日,到生日满十八岁——这样算来,她爸失联时间应该是十六年前的春天。”甘卿说,“我对这个时间比较敏感,所以多嘴问了一句。”
喻兰川追问:“十六年前的春天怎么了?”
“没什么,”甘卿轻描淡写地说,“邻省有个小面粉厂爆炸,死了十几个人,其中有两具尸体脖子上有三寸二分长的伤口,所以人们都说是万木春把洗手金盆里的水喝回去了,要重出江湖。”
喻兰川脚步倏地一顿:“她刚才说的寄信地址也在……”
“唔,可能吧,也可能是巧合。”
喻兰川心思急转:“我听老韩讲过,当年面粉厂爆炸,里面牵扯了十八条人命,大部分是无辜的普通人,还有小孩,死人身上有万木春的痕迹,卫骁一直不肯出来解释,所以到底是怎么回事?”
“三寸二分长的伤口,算是个防伪标识吧。”甘卿缓缓地说,“比如你雇我去杀一个人……”
喻兰川:“我有病吗?”
“打个比方,”甘卿摆摆手,“雇主一般得先下定金,放在古代,是提头来换尾款,现代没人要头了,所以收尾款得需要其他的信物,来证明这个人不是死于意外,我也没捡别人的漏——有些雇主为了保险起见,会雇不止一个杀手。特殊的伤口就是防伪标志,这是绝活,外人很难模仿,有这条伤口的,都是我的活。但如果没人付钱,杀手没必要、也不会露出自己特殊的标记,理解吧?毕竟江湖人多眼杂,多一事不如少一事,杀人放火这种事,越隐蔽越好。”
“所以你的意思是,面粉厂事件是一场雇凶杀人?”
“卫骁那时已经改名卫长生,隐姓埋名,就算有人想请他出山,也没人找得着他在哪。”甘卿用一种非常平静且客观的语气说,“这事确实是卫欢干的,你不要问我卫骁为什么要替他担这个罪名,我以前跟你说过了,不清楚,也许我那个离经叛道的‘大师兄’才是万木春的正根,他是不是卫骁亲生的我不清楚,反正老头教他,比教我用心良苦多了。”
喻兰川皱了皱眉:“但你为什么会把这两件事联系在一起,只因为时间地点的巧合吗?”
“说不清,直觉。”甘卿顿了顿,她抬起头,道路两侧夹道而立的树已经绿了,夹出窄窄的一条天,远处飘着一点迷雾,“可能是因为行脚帮和王九胜吧——美珍姐说,是因为我手欠嘴欠,骂王九胜是王八,激怒了他,才招了祸,但……不是我为自己开脱,我总觉得不至于。”
王九胜固然不是什么好东西,但一个人,能把自己洗得洁白无瑕、稳坐行脚帮北舵主几十年,呼风唤雨,他不会连这点心胸都没有——当大坏胚也是有门槛的,像杨平这样内心比较脆弱,又敏感又自卑的货色,一般就只配当个流浪的小变态。
她当年写那行字纯属于孩子心性,小恶作剧而已,就算真的碰了王九胜的逆鳞,他有必要直接跟万木春对上吗?
卫骁就算变成卫长生,也绝不是什么好对付的,必须得十分小心、一击必杀才行,要不然王九胜家大业大、万木春无孔不入,一在明一在暗,明显是王九胜比较危险。他布局多年、机关算尽才要了卫骁的命,如果就为了小女孩的一句骂街,那这个人未免也太无聊了。
“我总觉得,王九胜和万木春之间的早就有什么,我那一次救你,充其量只是暴露了卫骁的藏身之地。”甘卿一边缓缓地往一百一方向走,一边若有所思地说,“悄悄说的话不一定是真的,你听出来了吗?”
“尤其关于她的报信人舅舅那里,很含糊,而且细想起来不太对。”喻兰川推了推眼镜,“只是我不知道这是她年纪小,转达长辈的话表述不清,还是故意编来骗人的。”
悄悄不能说话,手语甘卿还能看懂几句,喻兰川则是一窍不通,所以她只能在纸上写字跟他们交流。写字比较慢,偶尔提笔忘字还要卡个壳,本身就给人更多的加工时间,比直接口头交流更容易说谎。
喻兰川:“她有什么必要对我们说谎?闫皓不是一直跟她关系很好吗?”
甘卿摇摇头,她忽然话音一转:“我不知道你有没有感觉到,这帮老东西们,都想把旧江湖的恩怨情仇埋在他们那一代。”
五绝那一辈人不用说,生逢乱世、四方硝烟,赶上了英雄辈出的时代,他们是武林最后的辉煌。
再往下,他们的父辈,赶上了时代剧变的几十年,沧海桑田、深谷高山,他们的青春动荡、喧嚣又充满荒诞。起落沉浮之间,无数门派就此销声匿迹,英雄幻梦成了泡影,有人黯然伤神,也有人抱着旧梦,至今不肯醒。
而到了他们这一代,一切都变了,社会规则不等老人们适应,就自行重塑完毕,老家伙们被远远地抛在后面,他们做不到像王九胜一样无耻地随机应变,只能寄期望与年轻一代。笨拙地想把“侠义”、“责任”、“坚韧”、“海内皆兄弟”的武道精华传承下去,摒弃掉那些龃龉和糟粕,最好连提都不要提。
可凡事一体两面,哪有全是正能量的事?
未免太一厢情愿了。
老家伙们藏藏掖掖的结果,就是留下一堆历史遗留问题,给满头雾水的后辈。
“卫骁……卫骁一度想让我学医,我们那边每年有小孩高考,他都撺掇人家报医科。天天在我耳边说,要学一门对社会有用的手艺,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。”甘卿笑了起来,“可是那么多年,我就没见他撺掇成功过一例。”
“为什么?”
“泥塘后巷的娃就算上了高中,也大多是十三中的嘛,”甘卿懒洋洋地说,“三中跟十三中,不到两站地,就差一个字,你们培养栋梁,我们培养栋梁脚底下的烂泥,考完收的都是来自门口搬砖工地的录取通知书,学什么医?”
喻兰川忽然一顿:“你是十三中的?”
甘卿冲他一耸肩,不以母校为耻——她跟母校是一路货色。
喻兰川眼睛忽然亮了起来:“我们去十三中打过篮球,你记得吗?全市青少年篮球赛,就办了一年,第二年就被几大重点高中校长联名上书告了,因为耽误学生学习,还容易受伤——总决赛我们是客场,就在十三中,那天你们学校看台上人都满了,我是控球后卫。”
其实他不单是控球后卫,还是队长,带着学霸组合,在十三中的垃圾犯规打法下,硬是从小流氓们手里抢下了总冠军。
那场球打得热血沸腾,直到十年后想起来,喻兰川还得用力压下嘴角保持着自己的矜持,装作一副偶然提起的样子,暗搓搓地把“我是不是很帅”顶在头上,等甘卿自己来摘。
他还要干咳一声,故意摆出若无其事的表情,说:“球是随便打的,好像是赢了吧……唉,记不清了,就记得你们学校附近的小饭馆不错,你去看我们比赛了吗?”
“没有,”谁知甘卿一句话浇灭了他眼睛里的火苗,“毕竟我在十三中属于文雅的学霸,不爱凑这种热闹。”
喻兰川:“……”
甘卿就喜欢看他五官突然僵住的微妙模样,忍不住多逗了他一句:“不过你们比完赛还不快走,在学校后面散德行,差点被人堵住打一顿的事我还记得,最后是跳墙跑的,听说不知道哪位英雄还把裤子给扯了。”
“你笑什么!有什么好笑的!” 喻兰川意识到自己装逼被识破,额角青筋暴跳,“你不爱凑篮球赛的热闹,去围观打架?从小兴趣就这么清奇吗……不对,我们打架是在校外挺偏僻的一个小饭馆,你怎么知道的?”
甘卿:“……”
小饭馆是卫骁干活的地方,她当时在小饭馆的后厨里吃饭,突然进来一帮汗流浃背的男孩子,吵吵闹闹地在隔壁桌吹牛,闹腾得她心烦,于是一时使坏,拿MP3把他们吹的牛录下来,叫了人。
喻兰川的眉挑了起来。
他话音刚落, 空无一车的十字路口上,交通灯就绿了。
喻兰川唯恐甘卿反应过来,刚一绿, 他就赶时间似的拽着甘卿奔过马路, 他个高腿长, 走路带风,把哭笑不得的甘卿拽得像个风筝。
喻兰川是个衣服架子,从后面看,他的背影不宽不窄, 肩头平整极了,一丝褶皱也没有的薄外套透出轻薄的体温,袖口露出衬衫的一个边,白得一尘不染。
一看就是精心生、精心长的。
不知怎么的,甘卿想起了她抛诸脑后好多年的那个夏末之夜。
十五年前太久远了, 而那天的事对于甘卿来说, 也远算不上惊心动魄, 记忆早就模糊不清了。这会她忽然抓住了一点线头, 连忙倒到面前细看,糊得只剩一条小狗裤衩的少年形象就渐渐有了眉目, 和眼前的人重合起来。
那时候,他眼睛比现在大, 眼皮还没有薄成一张纸, 锋利的骨骼埋在婴儿肥下面, 因为黑眼珠比别人大一点, 看人的时候目光显得特别沉静,那么个炎热又粘腻的夜里,他被行脚帮的乌合之众绑走了一天一宿,好像也是和现在一样的干净讲究。
垃圾填埋场堪比生化武器的气味都不往他身上涌,明明是慌不择路的跟着自己逃窜,还有心情给她科普狗的嗅觉细胞。
让人感觉他不是穷讲究,而是有理有据的讲究。
对了,他那时候还一口一个“姐姐”呢,长大倒学会人五人六了!
甘卿鬓角一缕头发被风吹到了脸上,正好让鼻子卡住了,她扑棱了两次脑袋,那缕头发就是不依不饶地跟她的鼻梁缠绵,没有一点要下来的意思,发梢扫得她又痒又想笑,于是她“噗”地一声笑出声来:“小喻爷,我要打个报告。”
喻兰川:“什么?”
他话音刚落,就觉得甘卿的手一动,喻兰川的手指先是下意识地一紧,随即反应过来不合适,又连忙要松手,却发现甘卿的手是往上抬的,就着他的手背上突出的指骨,把那缕头发蹭了下去,乱发飞走,露出她一双没什么正经的眼睛,被光一打,瞳孔里好像分了一千多层,一眼看不到头,那双眼从下往上瞄着他:“打报告啊,用一下我的手。”
喻兰川:“……”
妖里妖气的!
他这一走神,不知不觉地过了马路,被甘卿抽走了手。喻兰川把拇指蜷在掌心,每根手指过来捏了一下,开始在心里展开疯狂搜索,想怼个话题填补俩人之间的空白。
“你刚才最后一个问题,”他把声音压得又低又沉,严肃正经地问,“是什么意思?”
甘卿似笑非笑地看了他一眼——小喻爷是个很少风吹日晒的白领,领白脸也白,小白脸藏不住血色,从耳廓到下巴红了一片,真是怪可爱的。
笑完,她嘴角微微一顿,又有些无措。她像个从极寒里闯进人间的冰妖雪怪,习惯了空虚寂寞冷,乍一邂逅人间情意,被暖风冲得头晕脑胀、压力山大,不知如何是好。
“悄悄提到了她父亲的失联时间,是她一岁零十个月,我看她工牌上写着双子座,那应该是五月底六月初的生日,到生日满十八岁——这样算来,她爸失联时间应该是十六年前的春天。”甘卿说,“我对这个时间比较敏感,所以多嘴问了一句。”
喻兰川追问:“十六年前的春天怎么了?”
“没什么,”甘卿轻描淡写地说,“邻省有个小面粉厂爆炸,死了十几个人,其中有两具尸体脖子上有三寸二分长的伤口,所以人们都说是万木春把洗手金盆里的水喝回去了,要重出江湖。”
喻兰川脚步倏地一顿:“她刚才说的寄信地址也在……”
“唔,可能吧,也可能是巧合。”
喻兰川心思急转:“我听老韩讲过,当年面粉厂爆炸,里面牵扯了十八条人命,大部分是无辜的普通人,还有小孩,死人身上有万木春的痕迹,卫骁一直不肯出来解释,所以到底是怎么回事?”
“三寸二分长的伤口,算是个防伪标识吧。”甘卿缓缓地说,“比如你雇我去杀一个人……”
喻兰川:“我有病吗?”
“打个比方,”甘卿摆摆手,“雇主一般得先下定金,放在古代,是提头来换尾款,现代没人要头了,所以收尾款得需要其他的信物,来证明这个人不是死于意外,我也没捡别人的漏——有些雇主为了保险起见,会雇不止一个杀手。特殊的伤口就是防伪标志,这是绝活,外人很难模仿,有这条伤口的,都是我的活。但如果没人付钱,杀手没必要、也不会露出自己特殊的标记,理解吧?毕竟江湖人多眼杂,多一事不如少一事,杀人放火这种事,越隐蔽越好。”
“所以你的意思是,面粉厂事件是一场雇凶杀人?”
“卫骁那时已经改名卫长生,隐姓埋名,就算有人想请他出山,也没人找得着他在哪。”甘卿用一种非常平静且客观的语气说,“这事确实是卫欢干的,你不要问我卫骁为什么要替他担这个罪名,我以前跟你说过了,不清楚,也许我那个离经叛道的‘大师兄’才是万木春的正根,他是不是卫骁亲生的我不清楚,反正老头教他,比教我用心良苦多了。”
喻兰川皱了皱眉:“但你为什么会把这两件事联系在一起,只因为时间地点的巧合吗?”
“说不清,直觉。”甘卿顿了顿,她抬起头,道路两侧夹道而立的树已经绿了,夹出窄窄的一条天,远处飘着一点迷雾,“可能是因为行脚帮和王九胜吧——美珍姐说,是因为我手欠嘴欠,骂王九胜是王八,激怒了他,才招了祸,但……不是我为自己开脱,我总觉得不至于。”
王九胜固然不是什么好东西,但一个人,能把自己洗得洁白无瑕、稳坐行脚帮北舵主几十年,呼风唤雨,他不会连这点心胸都没有——当大坏胚也是有门槛的,像杨平这样内心比较脆弱,又敏感又自卑的货色,一般就只配当个流浪的小变态。
她当年写那行字纯属于孩子心性,小恶作剧而已,就算真的碰了王九胜的逆鳞,他有必要直接跟万木春对上吗?
卫骁就算变成卫长生,也绝不是什么好对付的,必须得十分小心、一击必杀才行,要不然王九胜家大业大、万木春无孔不入,一在明一在暗,明显是王九胜比较危险。他布局多年、机关算尽才要了卫骁的命,如果就为了小女孩的一句骂街,那这个人未免也太无聊了。
“我总觉得,王九胜和万木春之间的早就有什么,我那一次救你,充其量只是暴露了卫骁的藏身之地。”甘卿一边缓缓地往一百一方向走,一边若有所思地说,“悄悄说的话不一定是真的,你听出来了吗?”
“尤其关于她的报信人舅舅那里,很含糊,而且细想起来不太对。”喻兰川推了推眼镜,“只是我不知道这是她年纪小,转达长辈的话表述不清,还是故意编来骗人的。”
悄悄不能说话,手语甘卿还能看懂几句,喻兰川则是一窍不通,所以她只能在纸上写字跟他们交流。写字比较慢,偶尔提笔忘字还要卡个壳,本身就给人更多的加工时间,比直接口头交流更容易说谎。
喻兰川:“她有什么必要对我们说谎?闫皓不是一直跟她关系很好吗?”
甘卿摇摇头,她忽然话音一转:“我不知道你有没有感觉到,这帮老东西们,都想把旧江湖的恩怨情仇埋在他们那一代。”
五绝那一辈人不用说,生逢乱世、四方硝烟,赶上了英雄辈出的时代,他们是武林最后的辉煌。
再往下,他们的父辈,赶上了时代剧变的几十年,沧海桑田、深谷高山,他们的青春动荡、喧嚣又充满荒诞。起落沉浮之间,无数门派就此销声匿迹,英雄幻梦成了泡影,有人黯然伤神,也有人抱着旧梦,至今不肯醒。
而到了他们这一代,一切都变了,社会规则不等老人们适应,就自行重塑完毕,老家伙们被远远地抛在后面,他们做不到像王九胜一样无耻地随机应变,只能寄期望与年轻一代。笨拙地想把“侠义”、“责任”、“坚韧”、“海内皆兄弟”的武道精华传承下去,摒弃掉那些龃龉和糟粕,最好连提都不要提。
可凡事一体两面,哪有全是正能量的事?
未免太一厢情愿了。
老家伙们藏藏掖掖的结果,就是留下一堆历史遗留问题,给满头雾水的后辈。
“卫骁……卫骁一度想让我学医,我们那边每年有小孩高考,他都撺掇人家报医科。天天在我耳边说,要学一门对社会有用的手艺,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。”甘卿笑了起来,“可是那么多年,我就没见他撺掇成功过一例。”
“为什么?”
“泥塘后巷的娃就算上了高中,也大多是十三中的嘛,”甘卿懒洋洋地说,“三中跟十三中,不到两站地,就差一个字,你们培养栋梁,我们培养栋梁脚底下的烂泥,考完收的都是来自门口搬砖工地的录取通知书,学什么医?”
喻兰川忽然一顿:“你是十三中的?”
甘卿冲他一耸肩,不以母校为耻——她跟母校是一路货色。
喻兰川眼睛忽然亮了起来:“我们去十三中打过篮球,你记得吗?全市青少年篮球赛,就办了一年,第二年就被几大重点高中校长联名上书告了,因为耽误学生学习,还容易受伤——总决赛我们是客场,就在十三中,那天你们学校看台上人都满了,我是控球后卫。”
其实他不单是控球后卫,还是队长,带着学霸组合,在十三中的垃圾犯规打法下,硬是从小流氓们手里抢下了总冠军。
那场球打得热血沸腾,直到十年后想起来,喻兰川还得用力压下嘴角保持着自己的矜持,装作一副偶然提起的样子,暗搓搓地把“我是不是很帅”顶在头上,等甘卿自己来摘。
他还要干咳一声,故意摆出若无其事的表情,说:“球是随便打的,好像是赢了吧……唉,记不清了,就记得你们学校附近的小饭馆不错,你去看我们比赛了吗?”
“没有,”谁知甘卿一句话浇灭了他眼睛里的火苗,“毕竟我在十三中属于文雅的学霸,不爱凑这种热闹。”
喻兰川:“……”
甘卿就喜欢看他五官突然僵住的微妙模样,忍不住多逗了他一句:“不过你们比完赛还不快走,在学校后面散德行,差点被人堵住打一顿的事我还记得,最后是跳墙跑的,听说不知道哪位英雄还把裤子给扯了。”
“你笑什么!有什么好笑的!” 喻兰川意识到自己装逼被识破,额角青筋暴跳,“你不爱凑篮球赛的热闹,去围观打架?从小兴趣就这么清奇吗……不对,我们打架是在校外挺偏僻的一个小饭馆,你怎么知道的?”
甘卿:“……”
小饭馆是卫骁干活的地方,她当时在小饭馆的后厨里吃饭,突然进来一帮汗流浃背的男孩子,吵吵闹闹地在隔壁桌吹牛,闹腾得她心烦,于是一时使坏,拿MP3把他们吹的牛录下来,叫了人。
喻兰川的眉挑了起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