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4章 黑吃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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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摇筝瞥了小丫头一眼,抬手抹去她唇畔上的血迹:“你可听说过坊间有一句话,叫恶人自有恶人磨?沈莞儿想逍遥法外,也要看看她有没有那个本事。”
“?”
佩儿看着沈摇筝笑得一脸高深莫测,不着痕迹的抖了两下,她莫名觉得少爷这神情,怎么看怎么像一个马上要去黑吃黑的流氓呢?
瑞王府。萧景瑞正翻看着给太后的寿礼礼单,凝墨在一旁伸着脖子瞧了瞧:“王爷不是说,礼单制定的事要交由沈少爷去做,这样就算被内阁鸡蛋里挑骨头,一来有沈少爷顶着,二来还能更好的蒙混内阁、让他们以
为王爷您当真是不问天下事么。”
萧景瑞沉默了半响,他今日去沈府本是捉沈摇筝来做这事的,可当真瞧见那人倒在他面前,却又不舍得再……
眸心猛地一顿,萧景瑞近乎迁怒一般将手中礼单甩在桌上,他怎会不舍得沈摇筝?
一定是最近被那疯子折腾出的幻觉。
按了按眉心:“明日将这些礼单统统丢给沈摇筝,他既是准王妃,准备寿礼本就是分内之事。”
“这么厚一摞,你是想累死我?”沈摇筝熟门熟路的摸了进来,径自坐到萧景瑞对面,全然不顾后者越发阴沉的面色,拈起桌案上的点心送到嘴里:“说起送礼,我倒是想起民间有句话,叫千里送鹅毛、礼轻情意重,你看、我感念王爷上午
亲自往我鸡汤里兑水的情谊,身子恢复之后,立马就过来给您回礼来了。”
言罢,就看沈摇筝从怀里摸出两根小半个巴掌长的雪羽,凝墨见了,面儿上“刷”的一下变得惨白:“沈少爷、您这毛是——”
沈摇筝歪着小脑袋,学着之前萧景瑞的无辜样子:“这大半夜的我也找不到鹅毛,来时候见院里有只鹦鹉,就顺手薅了几根,怎么,准王妃拔两根自家院中的鹦鹉毛,有什么问题么?”
凝墨:“……”小祖宗!那可是王爷最喜欢的玄凤鹦鹉!大殷境内就那么一只!您就这么给薅了?!
萧景瑞凉着目光,嘴角不知是笑是怒,总之是不受控制的抽了抽:“如此说来,本王若不还了王妃煞费苦心的‘鹅毛之情’,岂不是辜负了你的一番美意?”
沈摇筝:“想不到王爷平日深居简出,人情世故倒是懂得不少,既然王爷盛情,我也不好推脱,这样吧,不如王爷与我去一趟回春堂如何?”
凝墨:“回春堂是落镶境内最大的药坊,沈少爷邀王爷去回春堂,可是又得了什么妙方来治疗王爷腿疾?”
“不是啊。”
为萧景瑞着想,那怎么可能呢。
沈摇筝拖着下巴,笑眯眯的看着萧景瑞:“我是想让王爷给我当个跟班儿。”
凝墨:“……”小祖宗、您到底想干什么啊?
回春堂。
萧景瑞一身常服站在沈摇筝身后一步开外,说实话,他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想的,竟真点头同意了沈摇筝的提议。
或许如凝墨所言,他是被气糊涂了,又或许,他就单纯想看看这小家伙又打算作什么妖。
沈摇筝一副标准烧包官二代做派,一脚踹开回春堂的大门,打着从萧景瑞手上劫来的折扇,大摇大摆的走了进去:“把你们掌柜的给小爷我叫出来。”
要说这回春堂,无论是药材的种类还是品相皆是极佳,所以难免自持稀贵,其掌柜又有一套自己的规矩,并非是想见便能见得着的。
“你知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!我们这回春堂、就算是薛知州来那都得是客客气气的!你算老几啊、还上来就要见我们掌柜的!”
“啪。”
沈摇筝合了扇子,眉角一扬:“我是什么人,你去问问那边一个劲儿朝你比划收声的当班管事,不就知道了?”
伙计闻言一愣,还不等他反应,便瞧管事一脸狗腿样儿的凑了上来:“这位爷,请先入内堂用茶。”
待沈摇筝入了内堂,伙计一把扯住当班管事:“裴爷,那人不就一土财主么!您干吗对他恭恭敬敬的!”
“呸!你个瞎了眼的东西!”
掌事一指头戳在伙计脑门上:“可瞧见那个领头的,别看他个子小,身上的流光锦缎就不是一般人能穿得起的,还有你看他打的那把扇子,扇面儿上可是只有皇亲贵裔才能绘的祥龙图样!”
那伙计听到这儿,面色已经有些泛青了:“那、那也可能是冒牌的……”
“冒牌的?”掌事翻了个白眼,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:“就算衣料和扇面儿都是冒牌的,可一个人的气质却是隐不去的!你别看那小个子表面痞里痞气的,可细究他的一举一动都带着一股天生的贵气!而且、这还不是
最关键的……”
伙计:“那您还看出什么来了?”
掌事:“你看跟着他那个管家模样的人,脸上火吻伤疤、右腿还有腿疾,虽没亲眼见过,可你也该听说过三年前京师的那场大火吧?”
话至此,小伙计吓得背后起了一层白毛汗,心都快跳到嗓子眼儿了:“您是说、那个管家模样的是瑞王?!我的妈呀!能让瑞王当跟班的、那个小个子到底什么来头?!”
掌事赶忙比划了个禁声的动作:“和那小少爷年纪对得上,还能够得上让瑞王陪行的,也就是如今的十皇子。”
要说这位十皇子在京中的名声,基本上和上辈子的沈摇筝差不多。
白天逗狗晚上喝酒,京中纨绔他排榜首。
满朝文武,哪个没被这位十皇子摧残祸害过?
上至三公三权,下至六部侍郎,一提起这位十皇子都是摇头叹气,恨不得集体自尽。
奈何这位十皇子深得太后宠爱,连圣上都拿他没辙,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让自己这小儿子天天跟个螃蟹一样在金鸾城内横行霸道。伙计和掌事互相看了看彼此,腿肚子隐隐有些打软,为什么那个活祖宗会来回春堂啊??
沈摇筝瞥了小丫头一眼,抬手抹去她唇畔上的血迹:“你可听说过坊间有一句话,叫恶人自有恶人磨?沈莞儿想逍遥法外,也要看看她有没有那个本事。”
“?”
佩儿看着沈摇筝笑得一脸高深莫测,不着痕迹的抖了两下,她莫名觉得少爷这神情,怎么看怎么像一个马上要去黑吃黑的流氓呢?
瑞王府。萧景瑞正翻看着给太后的寿礼礼单,凝墨在一旁伸着脖子瞧了瞧:“王爷不是说,礼单制定的事要交由沈少爷去做,这样就算被内阁鸡蛋里挑骨头,一来有沈少爷顶着,二来还能更好的蒙混内阁、让他们以
为王爷您当真是不问天下事么。”
萧景瑞沉默了半响,他今日去沈府本是捉沈摇筝来做这事的,可当真瞧见那人倒在他面前,却又不舍得再……
眸心猛地一顿,萧景瑞近乎迁怒一般将手中礼单甩在桌上,他怎会不舍得沈摇筝?
一定是最近被那疯子折腾出的幻觉。
按了按眉心:“明日将这些礼单统统丢给沈摇筝,他既是准王妃,准备寿礼本就是分内之事。”
“这么厚一摞,你是想累死我?”沈摇筝熟门熟路的摸了进来,径自坐到萧景瑞对面,全然不顾后者越发阴沉的面色,拈起桌案上的点心送到嘴里:“说起送礼,我倒是想起民间有句话,叫千里送鹅毛、礼轻情意重,你看、我感念王爷上午
亲自往我鸡汤里兑水的情谊,身子恢复之后,立马就过来给您回礼来了。”
言罢,就看沈摇筝从怀里摸出两根小半个巴掌长的雪羽,凝墨见了,面儿上“刷”的一下变得惨白:“沈少爷、您这毛是——”
沈摇筝歪着小脑袋,学着之前萧景瑞的无辜样子:“这大半夜的我也找不到鹅毛,来时候见院里有只鹦鹉,就顺手薅了几根,怎么,准王妃拔两根自家院中的鹦鹉毛,有什么问题么?”
凝墨:“……”小祖宗!那可是王爷最喜欢的玄凤鹦鹉!大殷境内就那么一只!您就这么给薅了?!
萧景瑞凉着目光,嘴角不知是笑是怒,总之是不受控制的抽了抽:“如此说来,本王若不还了王妃煞费苦心的‘鹅毛之情’,岂不是辜负了你的一番美意?”
沈摇筝:“想不到王爷平日深居简出,人情世故倒是懂得不少,既然王爷盛情,我也不好推脱,这样吧,不如王爷与我去一趟回春堂如何?”
凝墨:“回春堂是落镶境内最大的药坊,沈少爷邀王爷去回春堂,可是又得了什么妙方来治疗王爷腿疾?”
“不是啊。”
为萧景瑞着想,那怎么可能呢。
沈摇筝拖着下巴,笑眯眯的看着萧景瑞:“我是想让王爷给我当个跟班儿。”
凝墨:“……”小祖宗、您到底想干什么啊?
回春堂。
萧景瑞一身常服站在沈摇筝身后一步开外,说实话,他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想的,竟真点头同意了沈摇筝的提议。
或许如凝墨所言,他是被气糊涂了,又或许,他就单纯想看看这小家伙又打算作什么妖。
沈摇筝一副标准烧包官二代做派,一脚踹开回春堂的大门,打着从萧景瑞手上劫来的折扇,大摇大摆的走了进去:“把你们掌柜的给小爷我叫出来。”
要说这回春堂,无论是药材的种类还是品相皆是极佳,所以难免自持稀贵,其掌柜又有一套自己的规矩,并非是想见便能见得着的。
“你知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!我们这回春堂、就算是薛知州来那都得是客客气气的!你算老几啊、还上来就要见我们掌柜的!”
“啪。”
沈摇筝合了扇子,眉角一扬:“我是什么人,你去问问那边一个劲儿朝你比划收声的当班管事,不就知道了?”
伙计闻言一愣,还不等他反应,便瞧管事一脸狗腿样儿的凑了上来:“这位爷,请先入内堂用茶。”
待沈摇筝入了内堂,伙计一把扯住当班管事:“裴爷,那人不就一土财主么!您干吗对他恭恭敬敬的!”
“呸!你个瞎了眼的东西!”
掌事一指头戳在伙计脑门上:“可瞧见那个领头的,别看他个子小,身上的流光锦缎就不是一般人能穿得起的,还有你看他打的那把扇子,扇面儿上可是只有皇亲贵裔才能绘的祥龙图样!”
那伙计听到这儿,面色已经有些泛青了:“那、那也可能是冒牌的……”
“冒牌的?”掌事翻了个白眼,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:“就算衣料和扇面儿都是冒牌的,可一个人的气质却是隐不去的!你别看那小个子表面痞里痞气的,可细究他的一举一动都带着一股天生的贵气!而且、这还不是
最关键的……”
伙计:“那您还看出什么来了?”
掌事:“你看跟着他那个管家模样的人,脸上火吻伤疤、右腿还有腿疾,虽没亲眼见过,可你也该听说过三年前京师的那场大火吧?”
话至此,小伙计吓得背后起了一层白毛汗,心都快跳到嗓子眼儿了:“您是说、那个管家模样的是瑞王?!我的妈呀!能让瑞王当跟班的、那个小个子到底什么来头?!”
掌事赶忙比划了个禁声的动作:“和那小少爷年纪对得上,还能够得上让瑞王陪行的,也就是如今的十皇子。”
要说这位十皇子在京中的名声,基本上和上辈子的沈摇筝差不多。
白天逗狗晚上喝酒,京中纨绔他排榜首。
满朝文武,哪个没被这位十皇子摧残祸害过?
上至三公三权,下至六部侍郎,一提起这位十皇子都是摇头叹气,恨不得集体自尽。
奈何这位十皇子深得太后宠爱,连圣上都拿他没辙,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让自己这小儿子天天跟个螃蟹一样在金鸾城内横行霸道。伙计和掌事互相看了看彼此,腿肚子隐隐有些打软,为什么那个活祖宗会来回春堂啊??